中国日报网曾报道了这样一篇消息:武汉城管曹祥超发现一位推小车卖菠萝的小贩,决定对其小车进行“暂扣”,摊贩因车辆被扣下跪求情,城管为不引起误会与其对跪,所以就发生了“城管和小贩互下跪”一幕。这种“互跪式”执法受到了群众的热议。 近几年来,不少地方城管执法多有向柔性化转变的倾向,虽然形式上的改变,还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城市管理领域的痼疾,但透露出来的是一些城市管理人员已经开始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尊重商贩的人格,这正是城管执法日益文明的“萌芽”。我们应该为这样的城管执法人员声援。 当然,真正实现城管执法领域的文明与进步,并与城市发展合拍,仅靠表面上的“互跪”以及展现出来的柔性外衣,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更不能将“互跪式”作为城管执法的新技能。“互跪执法”固然感人,但我们应该看到,如果单纯为“当街互跪”而感动,那么我们只能走进偏于情理漠视规则的误区,在对城管队员的一片叫好声中,谁又曾想过在地上爬起来后,这位老人的“饭碗”和生存问题又将何去何从?跪来跪去,感动来感动去,他们的饭碗问题能够迎刃而解吗?而忽视了这个核心的内容,我们的感动又是多么廉价,多么盲目呢!只有着眼于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之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管执法和老百姓的矛盾。 我觉得一方面可以在城市管理制度上包括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构筑上,以法和制度的名义充分赋予小商贩经营权、生存权。城市不是一部分人的城市,也不是管理者的城市,是一个应该容纳各个群体不同生活阶层和谐共赢的城市。在制度上应该充分保障小商贩有成长的空间,在刚性的外部硬件设置上,应充分给予他们经营的场所、完备的配套设施。另一方面,“下跪”终属于个别城管队员的“自觉”,对于从根本上让城管执法远离暴力,同样需要一个刚性的约束公权力的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