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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医保局: 乡镇为何绑定意外保险购买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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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保局各位领导好:
    获悉部分乡镇在收取2015年农村合作医疗时绑定一款意外商业保险。农合保险费为
没人每年90元,被绑定给老百姓强制购买意外保险为30元,合计120元。对此请贵宝号
给予正面说明为谢!
一,谁赋予你们绑定销售商业保险的权利?老百姓如不买这30元的意外保险就不让买农
      合医疗保险。
二,前日电话咨询贵局,接电话的同志说这是省委的文件规定,请帮助通过正式的渠道
     公示这一文件内容。
三,经咨询部分片区的基层干部了解,这完全是乡镇干部的个人意思。根本不存在什么
     文件规定必须绑定缴费的道理。
以上,涉及的区域包含单不仅限于大河片区/下两片区。请给予正面回答为谢,希望不要
搪塞推诿,不要冠冕堂皇侃侃而谈。能认识到错误和不足我们还是理解的!
     辛苦了,顺祝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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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门口社区收取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也绑定意外商业保险,共需交120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8 18:50
小额人身保险收取后,保险公司有返点

发表于 2014-11-28 19: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绑定收取30元意外商业险,从2013年就开始了,很多老百姓还误理解成为大病险。不知有没有网友报销过意外险?

发表于 2014-11-28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顶! 顶出个结果来!

发表于 2014-11-29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顶一下!

发表于 2014-11-29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好像巴中全市都是这样

发表于 2014-11-29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南江县上领导要求收的30元,保险公司太混帐了,交这个30元只有摔死和摔残才有补偿,哪个乡镇和社区收得多就有返点,这不是国家的保险政策,纯属是骗取老百姓钱的,你想嘛一个人30元,全县六十七万人,好多钱钱哦,你们知道这钱拿来干什么了吗??

发表于 2014-11-29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是一项惠民政策,可是在执行过程中的确走了样,如果没得上级认可,说实话乡镇村(社区)等基层政府没有权力也没有胆量搭车收费的,,看了这个大家就不要责怪乡政府了,我想大家都懂的。南府办〔2013〕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南江县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十七届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
        
南江县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低收入人群保险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抵御自然灾害和防范风险事故的能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函〔2012〕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川府发〔2012〕32号) 和《巴中市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缓解我县农村地区保险保障供给不足问题,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助力全县发展进中求快、攻坚突破。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原则,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推广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企业主体。根据主体资格、社会责任感、服务能力、企业实力、社会公信度和行业信誉度等情况,择优选择在农村地区具有健全组织架构和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具体承办,作为小额人身保险的承办主体。
(三)市场运作。由承办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由县政府金融办审核,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按照保险行业市场化原则运作,同时体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宗旨。
(四)多方参与。充分调动各级党员干部、各类组织、广大群众、保险机构等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的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规范有序、稳步发展的良好格局。
(五)群众自愿。坚持以人为本、自愿投保,由参保对象自行缴费,不搞行政命令、“搭车”收费、摊派任务等形式强制投保,严禁截留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等惠农资金抵扣保费,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工作目标
以2012年度农村人口统计数据为基数,到2013年4月底,全县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在籍农村人口承保面达到35%以上;到2014年4月,在籍农村人口承保面达到60%;到2015年4月,在籍农村人口承保面达到80%以上。
四、参保对象、范围、经办机构及险种、保险赔付金额、保险费、参保方式和保险责任
(一)参保对象。参保对象为户籍在我县的城乡居民 (包括外出务工人员、乡镇街道居民),参保人员年龄为0岁(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二)开展范围。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经办机构。2013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江县支公司具体承办南江县辖区范围内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
(四)保险赔付金额及保险费。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统一保费和保险赔付金额。意外伤害身故赔付金额为2万元,意外伤害残疾最高赔付金额为2万元,疾病身故赔付金额为10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每人每年交纳保险费30元。
(五)参保方式。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均以团体方式参保。以户籍为单位统保,原则上参保的成员应占团体中参保对象总数的100%;以村为单位统保,不低于符合参保对象总数的50%。
(六)保险责任及生效时间。从村(社区)统一交费时间(承办机构开具保费收费凭据)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月至2013年2月底):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宣传单、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政策,为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3年3月1日至8月31日):承办机构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为群众参保、理赔等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确保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推广工作结束后,承办机构要认真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各乡镇要对推广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研究提出下年度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实施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广工作,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金融办要加强对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的督查指导;财政部门要争取对小额人身保险给予优惠政策、措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研究利用小额人身保险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度的有效途径;卫生部门要积极为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创造有利条件;教育部门要对农村地区保险进学校提供便利条件;民政部门要帮助低收入人群参加小额人身保险;残联要帮助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参加小额人身保险,确保特殊贫困群体应保尽保。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各相关部门和保险机构要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干部的组织引导和承办机构的专业服务功能,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宣传单、编发简报、开通广播电视专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承办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开发适合广大群众需求的保险产品,加强农村服务网络建设。要不断提升保险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到理赔程序简化、足额及时。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县委目督办、金融办等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奖励办法,建立承办保险机构进出长效机制,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一年一考核
   (五)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推广工作的监督指导,严厉查处欺农、坑农、害农等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强制参保、误导消费、拖延理赔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承办保险机构要信守承诺、简化手续、及时理

发表于 2014-11-29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10楼的解读,不难看出乡镇收2015农合医保(120元)属绑定行为。

发表于 2014-11-29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你说的是2014年的文件,2015年县上在10月8日在县政府3会议室开的全县收取小额保险会议,内容是国发XX号文件XX条XX款,四川省贯彻落实,不是自愿参保,是均可参保,县上给每个乡镇下达的任务,而且要严格考核。按照南府办【2014】67号文件执行。医疗保险、小额保险、养老保险收取的时间都在这段时间,所以大家都认为在搭车收费,我们还顾忌大家要交这些保险,一起收的话,确实老火,所以养老保险在2015年1月才收取。医疗保险在2005年全县推动的时候,一样有部分人说的害的起病,拿得起钱,不愿意交合作医疗钱,但是最终导致有些人因为不交钱,后面得了大病后,使自己一家人致贫。有的甚至找村社干部的原因,说村社干部没有喊他交。很多人们就不知道车祸,服毒自杀,工伤,有些病人虽然住院了,但是医疗保险不是每个住院都可以报账的嘛,小额保险就弥补了这些,66岁以下意外伤害身故赔付金额为2万元,意外伤害残疾最高赔付金额为2万元,66岁以上身故赔付金额为1000元。外伤住院的每天补助20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9 19:28
楼主很用心,不过还有些政策没搞明白就发帖,医保局制定政策还不够资格应该是政府统一发的政策,乡镇统一在收缴,医保局只是管理资金。现在好像也不叫农村合医疗是城乡居民医疗。

发表于 2014-11-29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给你指正几点问题:1:《医保局各位领导好》,这里不应该是医保局各位领导给你回复,这项惠民政策是政府主导,你应该问国字号文件是哪里发的。2:《一款意外商业保险》,这项惠民政策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是绑定。3:《农合保险费》这项惠民政策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基金。4:《没人》是每人。5:《对此请贵宝号给予正面说明为谢!》这句话只有穿着皇帝新装的人搞的懂:6:《谁赋予你们绑定销售商业保险的权利?》不是销售,是收取这项惠民政策的基金。7:《老百姓如不买这30元的意外保险就不让买农合医疗保险。》是县委政府给每个乡镇下达的任务,而且要严格考核。8:《请帮助通过正式的渠道公示这一文件内容》是南府办【2014】67号文件。9:《经咨询部分片区的基层干部了解,这完全是乡镇干部的个人意思。根本不存在什么 文件规定必须绑定缴费的道理。》是医疗保险、小额保险、养老保险收取的时间都在这段时间。10:《请给予正面回答为谢,希望不要搪塞推诿,不要冠冕堂皇侃侃而谈。能认识到错误和不足我们还是理解的!》也请你读懂政策的同时后才发言,多读几句书。民生问题,简单的说,就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最主要表现在吃穿住行、养老就医子女教育等生活必需上面。民生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同党的性质、宗旨和目标一脉相承。教育是民生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这四大问题都是民生的基本问题。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30 00:32
12,l4楼的解释的这么透,高人呐。还有哪不清楚呢就s
发表于 2014-12-1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球都不晓得,哪是医保局搞的嘛,意外险30元是政府下的任务。
发表于 2014-12-1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738742651 发表于 2014-11-28 19:29
绑定收取30元意外商业险,从2013年就开始了,很多老百姓还误理解成为大病险。不知有没有网友报销过意外险?

我们这有个人摔死了,赔了两万。

发表于 2014-12-1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顶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顶贴,谢谢各位的关注,也感谢部分马甲的光临!
经讨论已知保险绑定的事不是社保局的主意,谢谢说明。
无论是县政府还是上级政府,绑定农合医疗而销售其它保险都是霸王条款。大家的智商都差不多!
即便是如你所描述这款保险也是惠民政策,最起码你应该让普通百姓知道相关的理赔条件和具体实
惠吧!你立一名目之后全县人民90%不知道游戏规则,你觉得这玩意有趣吗?
综上所述,我的目的不是为取消30元费用而呼喊,而是让更多的人民知道自己的钱去哪儿了!

发表于 2014-12-1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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