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关于禁止“车串串”代办业务的通告
广大车主及驾驶人: “车串串”是指利用车主、机动车驾驶人对车管业务不熟悉,以有关系、找熟人、“包过关”为幌子,通过非法代办车管业务赚取当事人钱财的人。其活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扰乱了车管工作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49条、第50条相关规定,如查证属实,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和罚款。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规范》及便民利民的相关规定,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只受理如下单位或个人代办业务: 1、本人或受委托人(由申请人出具委托书,不具有以代办谋取利益行为); 2、经工商和税务部门批准的小型汽车、摩托车销售行代办员(只代办本车行的车驾业务); 3、经交通运输部门批准的驾校代办员(只代办本驾校的驾驶证业务); 4、经工商、税务部门批准后,通过交警大队备案的车驾管代办公司人员; 除以上四种对象外,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不受理任何人代理业务。为方便群众办事办证,车管所设立了免费导办台,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在办理车驾管业务时,到车管所设立的导办台咨询、了解,不要上当受骗。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827-6280590
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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