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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平昌县车管所见闻(平昌交警大队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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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在车管所办理业务,我本来是帮朋友办理业务,谁知道竟然还遇到了禁止代办他人业务。
    后来经过了解终于知道了,车管所是为了严厉打击车串串以办理业务为由高额收取驾驶人得代办费用。本来这是一件好事,为什么在你们得操作下就变得如此得荒诞?国家明确规定可以代办除机动车补领登记证书以外得车辆业务及驾驶证业务,为什么在你们的“严打”下尽然成了不能代办业务,这是不是与国家的规定严重冲突?我在检测站附近也看了看,不是一样有很多的车串串在下面招揽业务,审车的有、审证的有;只要是车管所开办的业务,他们都能接,还甚至能在巴中办理业务的都有。我不妨在下面了解了一下,尽然有些代办还是有胸牌的。代办人员的工作证基本上看上去差不多,又有人说他们基本上是摩托车销售点代办新摩托车上户业务的人员。
    在此,我想请问平昌车管所几个问题:
1、为代办人员核发工作证,是国家有相关规定还是仅凭自由发挥?如果有相关规定,是否能将相关规定公示在车管所大厅?
2、代办人员代办业务的范围以及权限是什么?收费情况如何?既然你能办理工作证,这些东西是不是应该考虑到,是不是应该将他们的权限和收费情况公示出来?
3、代办摩托车上户的人员是不是只是办理的本销售点的上户业务?这个如何界定是不是自己销售点的车子?
4、车管所工作人员是不是只是为相关代办人员办理上户业务,而其他业务不予办理?如果不予办理,为什么他们还能招揽审车审证的业务?
5、如果核发工作牌给代办人员合法,为什么在大厅里看到有些代办人员挂牌而有些不挂牌呢?他们的工作规范是什么?由谁管理?车管所工作人员如何区分他们的业务范围?是不是在他们的业务范围内为他们办理的业务呢?
6、是不是核发了工作牌的代办人员就是车管所承认的“车串串”?可以代办他人业务?其他人为亲戚朋友代办一下业务就是车管所不承认的“车串串”。禁止办理他人业务?
7、车管所是一个服务性机构。为代办人员核发工作牌是不是成为了他人的特权而剥夺的更多人代办业务的权利?损害了更多人的利益?
8、代办人员是否会成为车管工作人员的廉政毒瘤?车管队伍里更容易出现收钱办事?
    我给车管所一个建议,如果为代办人员核发工作牌是合法的,建议你们在工作牌上注明该代办人员能代办的相关业务。并且他们只能在他们的业务范围内到大厅办理相关业务,这就需要车管队伍严格规定窗口工作人员核实代办人员代办业务范围。是不是“车串串”其实窗口工作人员一眼就能认出来,如果经常出现在办证大厅,甚至天天都在办理业务,那无可厚非,这个人肯定是。
    也希望其他人多为车管所出出主意,让我们的车管所越办越好!同时也期待官方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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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幸好后来办理了,不过也希望你们能在严打“车串串”这条路上越走越好。也给你们一点建议:victory:

发表于 2014-12-2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车管所和车窜窜他们不存在利益勾结。。。。。。。。。。

发表于 2014-12-2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里面内幕很多,一个字---黑

发表于 2014-12-2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车检里的木土人和外面的车串串勾结,敲诈老百姓的血汗钱-------可恶!
车管所里面某些人和外面的串串勾结,榨取老百姓的血汗钱-------可恨!
车管所能有这样的披着羊皮的狼的人-------------------------------可耻!

发表于 2014-12-2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集中打击“车串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3-12-20 09:38:52  来源:  浏览:725次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局属相关部门:
“车串串”是指利用车主、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对车管业务不熟悉,以有关系、找熟人、“包过关”为幌子,通过非法代办车管业务赚取当事人钱财的人。长期以来,其活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扰乱了车管工作秩序,影响了公安机关整体形象,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公安机关屡打不绝、屡禁不止。12月6日,市局召开党委会,要求各地要下大决心,将打击“车串串”活动作为重点治乱和“平安南充”建设的重要内容来组织和开展,同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车串串”专项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彻底铲除这一社会治安顽疾。为此,市局及时研究制定了《集中打击“车串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按照要求遵照执行。
附件:集中打击“车串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特此通知。
南充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11日
集中打击“车串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车串串”是指利用车主、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对车管业务不熟悉,以有关系、找熟人、“包过关”为幌子,通过非法代办车管业务赚取当事人钱财的人。其活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扰乱了车管工作秩序,影响了公安机关整体形象,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依法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车管工作环境,切实树立公安“窗口”良好形象,按照市公安局党委要求,市局决定从即日起到3月11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打击“车串串”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属地管辖和“露头就打、顶格处罚”原则,明确车管场所所在地公安机关为工作责任主体,以打开路、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力争打击处理一批“串串”、办理一批非法中介案件,迅速依法遏制“车串串”现象,净化车管服务环境,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彻底解决车管非法中介这一治安乱象问题,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二、任务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在2013年12月20日前集中打击初见实效,在2014年2月11日前持续高压震慑违法人员,在2014年3月11前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辖区车管业务场所规范有序,执法服务效能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明显提升,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组织保障
市局成立集中打击“车串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局副局长周文任组长,市局办公室主任李云鹏、顺庆分局王勇副局长、高坪分局卫华明书记、嘉陵分局吕万里副局长、仪陇县局周明荣副政委、阆中市局何武副局长、西充县局郭智副局长、南部县局张育远副局长、蓬安县局沈光荣副局长、营山县局汪有才副局长等为副组长。市局办公室、纪委、督察、法制、治安、刑侦、网安、技侦、交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打串办”)设于市局办公室,由市局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兼任主任,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海燕兼任副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推进。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市局要求,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并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门力量,投入专门经费和执法装备,全力开展专项打击工作。
三、整治重点
重点区域:各地车管及驾驶员业务场所。
重点行为:在车管及驾驶员业务场所附近拦截车辆及群众非法招揽业务、扰乱车管工作秩序不听劝阻、内外勾联违规办理车管业务等问题。
重点人员:长期盘踞、干扰执法、行为恶劣的“车串串”;采取非法手段从事车管业务中介的社会人员;内外勾联违法违规办理车管业务的内部工作人员,以及与其有不正当利益关系的中介人员。各地要建立“车串串”“黑名单”制度,除可以办理其本人业务外,其余业务一律不予受理。
四、专项行动步骤
(一)集中打击阶段: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集中警力、集中资源,按照从易到难和抓现行、打现行的思路,严厉打击长期盘踞、干扰执法、行为恶劣的“车串串”,力争短时期内初见实效。
(二)持续高压阶段:从12月21日至2014年2月28日,各地广泛开辟和深挖线索、收集和固定证据,在市局相关警种的配合下,积极开展内部调查和外部侦查,力争破获一批非法中介案件,打击一批“车串串”团伙,重拳震慑违法人员。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从2014年3月1日至3月11日,交警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车管便民措施,严格工作纪律,铲除“车串串”生存土壤;各地要按照重点治乱的要求,运用打击黑恶势力的手段,专班常态化、巡查常态化、专业打击常态化,协调一致,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彻底解决辖区车管非法中介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召开全体民警和工作人员动员大会,教育大家充分认识非法中介的危害性和打击“车串串”的必要性,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上,牢固树立“必须打、坚决打、彻底打,见实效”的思想认识。
(二)依法严打整治
一是组建常态专业队。各地要将打击“车串串”行动作为重点治乱工作的具体任务,“车串串”不灭机构不撤、永不收兵。各县(市)区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和部署,分管治安工作的局领导要牵头负责,抽调精干警力,成立常态化的打击“车串串”专业巡查队伍,加强对车管及驾驶员业务场所和周边范围巡逻管控工作,经常性地对车管场所、驾驶员业务场所及周边道路公开招揽生意的“串串”实行警告、驱离措施。同时,会同城管部门建立联动清理整治车管及驾驶员业务场所周边非法摊点。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处理。对追逐拦截群众及车辆、编造谎言欺骗群众、妨碍车管场所安保人员履行职责、扰乱车管工作秩序不听劝阻、内外勾联违规办理车管业务等行为的“车串串”,全面掌握确切人数、活动规律和违法线索,注意收集和固定违法犯罪活动证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打击、管控和防范措施。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震慑“车串串”的嚣张气焰。
三是正面宣传引导。在车管及驾驶员业务场所播放“车串串”危害性广播,发放温馨提示。积极争取群众对打击“车串串”工作的支持,严防“串串”利用不明真相群众对打击政策反弹,影响执行效果。
四是强化企业责任。会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督导机动车销售商、机动车交易市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社会化考场和驾校等企业落实内部管理责任,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监管,协同开展集中整治非法中介行动。对非法中介问题突出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受理其业务申请或取消业务代办资格。同时,细化中介机构业务范围,规范代办行为,统一工作人员服装、标识、证件,协商物价等部门制定中介机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指导标准,并在互联网、各中介机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引导中介机构公示服务,合理收费、公平竞争。
(三)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
交警车管部门要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优化便民利民措施,同时,要进一步严格内部管理和工作纪律,优化服务,彻底铲除“车串串”生存土壤。市局规定:凡明知是“车串串”但仍为其办理本人之外车管业务的民警一律先调离后查处,工作人员一律予以开除。(具体整顿方案由交警支队另行制定)
(四)加强专项督察。市局将组建纪委、督察和交警等部门人员参加的督察组,对车管非法中介问题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察。从即日起两年内,凡是依法办理专项刑事、治安案件或者专项打击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局将视情予以重奖。同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凡因工作失察、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导致“车串串”活动猖獗、治安乱点依然存在、再次发生社会影响恶劣问题的,严肃追究当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行动期间,市局将编发专项行动简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各地阶段性工作情况要于12月21日、2014年3月1日、3月15日上报市局办公室,重大情况立即上报。联系人,毛宁祁,电话:13568604631
南充市公安局
2013-12-11 17:29:21

发表于 2014-12-2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显,那些串串天天在车管所转悠,你一看就知道的。坚决拥护取缔车串串,
建议:车管所招聘几个人,免费为需要办事的人提供资料,指导并协助办理。柜台一律不接受车串串(真正的串串就是那些自以为挂了牌而自己没公司的,以车串串为职业的那些)的业务。老百姓要代办都会找他自己的亲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 21:39
请问车管所领导,你们便民服务在哪里,处理违章,必须到千里之外,你们新修那来办理,你们就不能在主城区设置办理点吗?望解决具体问题。谢谢!

发表于 2014-12-3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昨天去车管所办事的时候,看到外边有个大牌子上面是打击“车串串”的公告,还是不要找“车串串”办哦,上次我朋友遭烧惨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3 10:16
车管所聘请像超市里一样的“导购人员”,从群众进大厅咨询开始,为不懂业务的人群跟踪服务到业务办理完结!这才能称得上是服务性机构,为老百姓办实事。车管所前台一律停办车串串除摩托车注册登记以外的车驾管业务。这样,老百姓有代办的也顺理成章可以办理。还可以在车管所内部组织几个与业务办理无关的人员监督窗口工作人员禁止为串串办理业务。一点点建议,希望你们车管所越办越好!
发表于 2014-12-3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关于禁止“车串串”代办业务的通告

广大车主及驾驶人:
“车串串”是指利用车主、机动车驾驶人对车管业务不熟悉,以有关系、找熟人、“包过关”为幌子,通过非法代办车管业务赚取当事人钱财的人。其活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扰乱了车管工作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49条、第50条相关规定,如查证属实,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和罚款。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规范》及便民利民的相关规定,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只受理如下单位或个人代办业务:
1、本人或受委托人(由申请人出具委托书,不具有以代办谋取利益行为);
2、经工商和税务部门批准的小型汽车、摩托车销售行代办员(只代办本车行的车驾业务);
3、经交通运输部门批准的驾校代办员(只代办本驾校的驾驶证业务);
4、经工商、税务部门批准后,通过交警大队备案的车驾管代办公司人员;
除以上四种对象外,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不受理任何人代理业务。为方便群众办事办证,车管所设立了免费导办台,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在办理车驾管业务时,到车管所设立的导办台咨询、了解,不要上当受骗。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827-6280590



                                                                                                                                         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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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3 11:16
回复可行,但要严格实施,支持清理车串串,让老百姓的利益得到保护。

发表于 2014-12-3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之前想说找“车串串”办事方便,结果收了我几大百,结果问了下其他朋友自己去办只要100多,我的心情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3 12:10
官方回复基本没回答到楼主的问题!请官方正面回复楼主提出的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3 12:33
楼上的朋友,你知道吗?具说车管所的回复是和串串开会商量了的,可见车管所的脑袋是被串串使唤的,你懂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3 12:41
据说可靠么?还要召集串串开会?夸张了吧?再怎么说它也是政府机构,敢明目张胆的和他们开会?其实,官方把这些文件搬出来根本不能解决问题,老百姓看的是效果!是不是还是有车串串在车管所游走?是不是简化了老百姓办事程序?办事态度是否有提升?你搬弄个文件出来有啥用?你们按照执行了吗?执行了为什么还有老百姓被坑?是不是哪里的廉政又有问题了?别忽略主题,回复好楼主的问题就可以了,何必搬文件!有诚意严打车串串就好好想想怎么回复楼主的问题!

发表于 2014-12-3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2.215.10.x 发表于 2014-12-3 12:33
楼上的朋友,你知道吗?具说车管所的回复是和串串开会商量了的,可见车管所的脑袋是被串串使唤的,你懂的。

平昌县车管所确实不叫话,一去办事,里面好多串串,好像车管所是给串串开的一样。

发表于 2014-12-3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车子年审也是黑,贴那个反光膜几角钱一张,车检所里面有人叫到门外的串串那里去贴,5块一张,真的暴利啊!玻璃上的膜有点反光,自己去过不了,,给串串几百元一去就过了,,这不是内外勾结是什么?总之,车管所里面的问题太多了,希望能切实整改,还老百姓一个清净的地方,别被串串玷污了车管所的形象。

发表于 2014-12-3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巴中好多了哦,我去巴中办过事那才是真正的“烧”!

发表于 2014-12-3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所有要办业务的人都有像你这样有文化又有空的亲戚,换证这些业务又只能是当地换,代办是为了帮助这些有困难的群众,挣的是点跑路费。哥,你说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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