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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规定不能超越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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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3 20:14 | |阅读模式
按国家劳动法规定:1.春节前三天加班,工资按三倍算;2.后四天加班,工资按两倍算;3.职工有带薪休年休假的权力。可西南昊华公司晨光化工研究院不执行第2条,而且执行第1条时,还有附加条件,必须倒班职工春节7天中不能请假(除正休),才能拿到前三天的三倍加班工资,前后哪一天请假(年休、月休都不行)都得不到三倍加班工资。西南昊华公司张氯公司则休年休假要扣钱。这些规定都与国家劳动法相抵触,企业规定不能超越法律。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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