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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草民GJ

[原创]通江列宁公园到底是谁的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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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6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春风有意在2009-2-16 9:18:00的发言:
    同志们,列宁公园是一个文物保护单位,必须要在管理中开放,不是普通的公共场所!请大家理解!

 我觉得公园是公共的园林,是全县人民的园林,是大家休闲娱乐、锻炼的的场所。但进入的人要遵守园林管理规定(国家颁布有专门管理法规的),不能由园林管理单位想定啥规定就定啥规定;外面的公园大多数是免费24小时开放,在我们小时候列宁公园是24小时开放,我看也还是没有出过啥子不安全的事故。公园管理机构要教育和引导入园者自觉遵守规定,对故意损坏者严加法办,非故意损坏和污染及践踏者 要依法赔偿,对一些恶习者公开曝光警示和罚款(你反正安了那么好的摄像头,不用是浪费嘛)。你要检查和维护的时间可以安排在每月的一个周一,在休息时间你要无条件的开放,建议每天早晨5点开放,好让大家(特别是方便老年人)在里面锻炼身体,晚上12点关闭

 楼主| 发表于 2009-2-15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东方快车在2009-2-15 21:04:00的发言:

楼主你说话是不是有点过激!我曾经同家人参观过公园,公园内环境优美,到处都有温馨的提示。去参观的人都在说公园建设好。今天是不是下雨,难道楼主有雨中游园的雅兴?为了大家的安全,尤其是老人和孩子,我赞成文管所的办法!!!!毕竟安全第一!!!!

人与人不同,花有百样红,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情趣和爱好,我就喜欢雨中逛公园,法律也没规定雨天不能逛公园。至于安全你就多虑了。(管理部门真为群众考虑可用警示牌提示嘛)

发表于 2009-2-15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听朋友介绍了列宁公园的管理公告:说列宁公园既是广大市民休闲的公园,同时还是一文物保护单位,当然需要相应的管理规定哟!

 楼主| 发表于 2009-2-15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hplhrr在2009-2-15 21:35:00的发言:

    我觉得公园是公共的园林,是全县人民的园林,是大家休闲娱乐、锻炼的的场所。但进入的人要遵守园林管理规定(国家颁布有专门管理法规的),不能由园林管理单位想定啥规定就定啥规定;外面的公园大多数是免费24小时开放,在我们小时候列宁公园是24小时开放,我看也还是没有出过啥子不安全的事故。公园管理机构要教育和引导入园者自觉遵守规定,对故意损坏者严加法办,非故意损坏和污染及践踏者 要依法赔偿,对一些恶习者公开曝光警示和罚款(你反正安了那么好的摄像头,不用是浪费嘛)。你要检查和维护的时间可以安排在每月的一个周一,在休息时间你要无条件的开放,建议每天早晨5点开放,好让大家(特别是方便老年人)在里面锻炼身体,晚上12点关闭。

38楼你太有才了,坚决支持。顶·····恳请范书记让38楼楼主当列宁公园园主。

发表于 2009-2-15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公园是公共的园林,是全县人民的园林,是大家休闲娱乐、锻炼的的场所。但进入的人要遵守园林管理规定(国家颁布有专门管理法规的),不能由园林管理单位想定啥规定就定啥规定;外面的公园大多数是免费24小时开放,在我们小时候列宁公园是24小时开放,我看也还是没有出过啥子不安全的事故。公园管理机构要教育和引导入园者自觉遵守规定,对故意损坏者严加法办,非故意损坏和污染及践踏者 要依法赔偿,对一些恶习者公开曝光警示和罚款(你反正安了那么好的摄像头,不用是浪费嘛)。你要检查和维护的时间可以安排在每月的一个周一,在休息时间你要无条件的开放,建议每天早晨5点开放,好让大家(特别是方便老年人)在里面锻炼身体,晚上12点关闭。

发表于 2009-2-16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地看待,理性的思考,理性的建言,方能和谐共进,建设美好通江!

发表于 2009-2-16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em06]

发表于 2009-2-16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对网友“草民GJ”《通江县列宁公园到底是谁的公园》一帖的回复

 

1、      列宁公园是193212月红四方面军解放通江城后将原诺江公园改名为列宁公园的。分别于1979年、2004年被各级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同于一般休闲类公园,属于纪念性公园,具有重要的革命纪念意义。

2、      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属于全国首批免费开放的单位之一,而列宁公园未纳入免费开放之列。08年园内修缮后,出于对广大市民的关心,县委、政府要求,即使在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也要尽力免费向公众开放,这已经是作出了最大的努力。而作出限时段限人量及其它管理规定的要求,也是出于对此综合性公园的有效管理,还请公众理解、支持。

3、      列宁公园属山地公园,雨天路滑,为了游人的安全,在雨天暂不开放,敬请谅解!!

4、      感谢 “草民GJ 等网友的谏言,我们将认真探索文物保护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以及AAA国家级旅游景区形成的综合性公园服务开放模式,敬请公众关心和支持

5、      附《列宁公园管理公告》及《参观须知》。

  6、纪念馆联系电话:08277231302 08277239278

                             

                                                  00九年二月十六日

 

通江县教育文化体育局

通江县公安局

关于加强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景区管理的通告

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纪念馆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AAA国家级旅游景区。为切实加强对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景区的管理和保护,规范游览秩序,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景区由纪念馆和通江县文管所依法进行管理和保护。诺江派出所、北街社区等毗邻单位应共同协助,保护和管理景区内的文物景点和景区周边的环境风貌。派出所、居委会,各毗邻单位应协助景区保护和管理景点内的文物景点和环境风貌。

二、游客应自觉爱护景区内的文物景点及各类设施设备,严禁污损、挪动、侵占、破坏、偷盗园内各种公共设施,严禁损伤文物和各类标示标牌。

三、游客应遵守和维护纪念馆景区的公共秩序。凭景区参观票免费有序参观,严禁在景区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严禁开展邪教、宣传淫秽、色情、迷信和渲染暴力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景区内摆摊设点。景区周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维护景区周边环境卫生,按规定妥善处置好经营所产生的垃圾、废物,不得影响景区的景观和生态环境。

五、严禁在景区内砍伐、折损、刻划树木和采摘花卉,严禁践踏草坪,不得在树木上晾晒衣物。

六、景区内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丢果壳、纸屑、烟蒂,严禁乱倒废弃物;宠物及牲畜不准进入景区。

七、不得在景区内玩火和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内吸烟。

八、县文管所、纪念馆及有关部门要随时加强景区的安全管理,管理员和游客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管理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排查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游客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对在景区内违反上述文物、治安、环保等管理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景区

参观须知 

    1、开放时间:

    5月19月30:8:30—18:0017:30停止入场)

    10月14月30:8:30—17:3017:00停止入场)

每周一为闭馆(园)日。闭馆(园)期间由景区管理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纪念馆及景区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如遇节假日,闭馆日则为节假日的前一天。

2、观众领票参观、自觉排队、文明参观、保持秩序、维护参观环境。每日限量接待2000—3000人次,团体参观需提前两天预约。

3、请勿将大件行李带入景区,领票处有行李寄存处。钱、证及重要物品请自行保管,注意安全。

4、严禁衣冠不整、酗酒及精神异常者入内;严禁携带宠物入内;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管制刀具带入景区内。

5、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1.4以下的儿童和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重大疾病者,在参观过程中的安全由其监护人负责。

6、爱护文物、展品、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不得随意刻划、涂写、践踏和触摸。损坏物品照价赔偿,破坏文物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爱护公共卫生,景区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吐香口胶和随地大小便等,保持景区清洁。

8、不得在景区内攀爬、嬉戏、躲藏、高声喧哗。

9、若有重要接待或出现设备障碍等特殊情况,将调整参观时间,观众应理解、支持和配合,不得喧哗吵闹。

10、参观过程中如有突发事件发生,请听从工作人员及广播的统一指挥,按指定线路撤离。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发表于 2009-2-16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春风有意在2009-2-16 9:18:00的发言:
    同志们,列宁公园是一个文物保护单位,必须要在管理中开放,不是普通的公共场所!请大家理解!

发表于 2009-2-16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对网友“草民GJ”《通江县列宁公园到底是谁的公园》一帖的回复

 

 

1、      列宁公园是193212月红四方面军解放通江城后将原诺江公园改名为列宁公园的。分别于1979年、2004年被各级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同于一般休闲类公园,属于纪念性公园,具有重要的革命纪念意义。

2、      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属于全国首批免费开放的单位之一,而列宁公园未纳入免费开放之列。08年园内修缮后,出于对广大市民的关心,县委、政府要求,即使在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也要尽力免费向公众开放,这已经是作出了最大的努力。而作出限时段限人量及其它管理规定的要求,也是出于对此综合性公园的有效管理,还请公众理解、支持。

3、      列宁公园属山地公园,雨天路滑,为了游人的安全,在雨天暂不开放,敬请谅解!!

4、      感谢 “草民GJ 等网友的谏言,我们将认真探索文物保护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以及AAA国家级旅游景区形成的综合性公园服务开放模式,敬请公众关心和支持

5、      附《列宁公园管理公告》及《参观须知》。

  6、纪念馆联系电话:08277231302 08277239278

                                                            

                                                             00九年二月十六日

 

通江县教育文化体育局

通江县公安局

关于加强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景区管理的通告

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纪念馆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AAA国家级旅游景区。为切实加强对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景区的管理和保护,规范游览秩序,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景区由纪念馆和通江县文管所依法进行管理和保护。诺江派出所、北街社区等毗邻单位应共同协助,保护和管理景区内的文物景点和景区周边的环境风貌。派出所、居委会,各毗邻单位应协助景区保护和管理景点内的文物景点和环境风貌。

二、游客应自觉爱护景区内的文物景点及各类设施设备,严禁污损、挪动、侵占、破坏、偷盗园内各种公共设施,严禁损伤文物和各类标示标牌。

三、游客应遵守和维护纪念馆景区的公共秩序。凭景区参观票免费有序参观,严禁在景区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严禁开展邪教、宣传淫秽、色情、迷信和渲染暴力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景区内摆摊设点。景区周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维护景区周边环境卫生,按规定妥善处置好经营所产生的垃圾、废物,不得影响景区的景观和生态环境。

五、严禁在景区内砍伐、折损、刻划树木和采摘花卉,严禁践踏草坪,不得在树木上晾晒衣物。

六、景区内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丢果壳、纸屑、烟蒂,严禁乱倒废弃物;宠物及牲畜不准进入景区。

七、不得在景区内玩火和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内吸烟。

八、县文管所、纪念馆及有关部门要随时加强景区的安全管理,管理员和游客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管理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排查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游客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对在景区内违反上述文物、治安、环保等管理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景区

参观须知 

    1、开放时间:

    5月19月30:8:30—18:0017:30停止入场)

    10月14月30:8:30—17:3017:00停止入场)

每周一为闭馆(园)日。闭馆(园)期间由景区管理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纪念馆及景区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如遇节假日,闭馆日则为节假日的前一天。

2、观众领票参观、自觉排队、文明参观、保持秩序、维护参观环境。每日限量接待2000—3000人次,团体参观需提前两天预约。

3、请勿将大件行李带入景区,领票处有行李寄存处。钱、证及重要物品请自行保管,注意安全。

4、严禁衣冠不整、酗酒及精神异常者入内;严禁携带宠物入内;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管制刀具带入景区内。

5、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1.4以下的儿童和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重大疾病者,在参观过程中的安全由其监护人负责。

6、爱护文物、展品、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不得随意刻划、涂写、践踏和触摸。损坏物品照价赔偿,破坏文物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爱护公共卫生,景区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吐香口胶和随地大小便等,保持景区清洁。

8、不得在景区内攀爬、嬉戏、躲藏、高声喧哗。

9、若有重要接待或出现设备障碍等特殊情况,将调整参观时间,观众应理解、支持和配合,不得喧哗吵闹。

10、参观过程中如有突发事件发生,请听从工作人员及广播的统一指挥,按指定线路撤离。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楼主| 发表于 2009-2-17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文博:你好!谢谢你的回复。我觉得列宁公园不能因为不收费就设置不合理的开放时间。你们也制定详细管理办法,加上正确引导,我相信广大市民素质是高的。

发表于 2009-2-17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北环线上不开门,居民进出公园极不方便,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了吗?百姓盼的是休闲场所,不是领导的政绩工程,更不是对百姓的施舍。

发表于 2009-2-17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大家上班,你们就开放;大家下班,你们就关闭。花几百万银子,本来是要改善通江人民的居住环境,据《巴中日报》报道还栽了70万棵树,有啥用嘛!就是浪费纳税人的钱钱!

发表于 2009-2-17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是好的,但不要攻击嘛!![em15][em15][em19][em19][em19]

发表于 2009-2-17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奶奶的当个狗屁领导

      顶起





 楼主| 发表于 2009-2-17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诺水看山在2009-2-17 15:04:00的发言:

列宁公园当然是人民的公园,而目前的免费开放本身也是为了通江人民和各地游客的,服务应该还算不错,知足常乐吧。作为一个通江人民,我们都有义务保护和管理这个公园。我想设置一些条件,也是有道理的,要知道它为通江县城居民和全国各地游客了解川陕革命根据地和红四方面军的历史提供了一个平台,保护好,利用好红色资源,是我们每个通江人民的义务。

什么叫知足?花了纳税人的钱,就应该让纳税人满足.县委政府交给你文管所管理,设置条件就要合理.

发表于 2009-2-17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53楼,你是不是想通江成为沙漠地带啊,老师没教你绿色代表生命吗?!!!!!!!!!

发表于 2009-2-17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列宁公园当然是人民的公园,而目前的免费开放本身也是为了通江人民和各地游客的,服务应该还算不错,知足常乐吧。作为一个通江人民,我们都有义务保护和管理这个公园。我想设置一些条件,也是有道理的,要知道它为通江县城居民和全国各地游客了解川陕革命根据地和红四方面军的历史提供了一个平台,保护好,利用好红色资源,是我们每个通江人民的义务。

 楼主| 发表于 2009-2-17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壁山诺水在2009-2-16 13:22:00的发言:

我觉得公园是公共的园林,是全县人民的园林,是大家休闲娱乐、锻炼的的场所。但进入的人要遵守园林管理规定(国家颁布有专门管理法规的),不能由园林管理单位想定啥规定就定啥规定;外面的公园大多数是免费24小时开放,在我们小时候列宁公园是24小时开放,我看也还是没有出过啥子不安全的事故。公园管理机构要教育和引导入园者自觉遵守规定,对故意损坏者严加法办,非故意损坏和污染及践踏者 要依法赔偿,对一些恶习者公开曝光警示和罚款(你反正安了那么好的摄像头,不用是浪费嘛)。你要检查和维护的时间可以安排在每月的一个周一,在休息时间你要无条件的开放,建议每天早晨5点开放,好让大家(特别是方便老年人)在里面锻炼身体,晚上12点关闭

 楼主| 发表于 2009-2-17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公园是公共的园林,是全县人民的园林,是大家休闲娱乐、锻炼的的场所。但进入的人要遵守园林管理规定(国家颁布有专门管理法规的),不能由园林管理单位想定啥规定就定啥规定;外面的公园大多数是免费24小时开放,在我们小时候列宁公园是24小时开放,我看也还是没有出过啥子不安全的事故。公园管理机构要教育和引导入园者自觉遵守规定,对故意损坏者严加法办,非故意损坏和污染及践踏者 要依法赔偿,对一些恶习者公开曝光警示和罚款(你反正安了那么好的摄像头,不用是浪费嘛)。你要检查和维护的时间可以安排在每月的一个周一,在休息时间你要无条件的开放,建议每天早晨5点开放,好让大家(特别是方便老年人)在里面锻炼身体,晚上12点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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