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网友“草民GJ”《通江县列宁公园到底是谁的公园》一帖的回复
1、 列宁公园是1932年12月红四方面军解放通江城后将原诺江公园改名为列宁公园的。分别于1979年、2004年被各级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同于一般休闲类公园,属于纪念性公园,具有重要的革命纪念意义。
2、 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属于全国首批免费开放的单位之一,而列宁公园未纳入免费开放之列。08年园内修缮后,出于对广大市民的关心,县委、政府要求,即使在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也要尽力免费向公众开放,这已经是作出了最大的努力。而作出限时段限人量及其它管理规定的要求,也是出于对此综合性公园的有效管理,还请公众理解、支持。
3、 列宁公园属山地公园,雨天路滑,为了游人的安全,在雨天暂不开放,敬请谅解!!
4、 感谢
“草民GJ”
等网友的谏言,我们将认真探索文物保护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以及AAA国家级旅游景区形成的综合性公园服务开放模式,敬请公众关心和支持
5、 附《列宁公园管理公告》及《参观须知》。
6、纪念馆联系电话:0827—7231302; 0827—7239278。
二00九年二月十六日
通江县教育文化体育局
通江县公安局
关于加强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景区管理的通告
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纪念馆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AAA国家级旅游景区。为切实加强对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景区的管理和保护,规范游览秩序,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景区由纪念馆和通江县文管所依法进行管理和保护。诺江派出所、北街社区等毗邻单位应共同协助,保护和管理景区内的文物景点和景区周边的环境风貌。派出所、居委会,各毗邻单位应协助景区保护和管理景点内的文物景点和环境风貌。
二、游客应自觉爱护景区内的文物景点及各类设施设备,严禁污损、挪动、侵占、破坏、偷盗园内各种公共设施,严禁损伤文物和各类标示标牌。
三、游客应遵守和维护纪念馆景区的公共秩序。凭景区参观票免费有序参观,严禁在景区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严禁开展邪教、宣传淫秽、色情、迷信和渲染暴力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景区内摆摊设点。景区周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维护景区周边环境卫生,按规定妥善处置好经营所产生的垃圾、废物,不得影响景区的景观和生态环境。
五、严禁在景区内砍伐、折损、刻划树木和采摘花卉,严禁践踏草坪,不得在树木上晾晒衣物。
六、景区内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丢果壳、纸屑、烟蒂,严禁乱倒废弃物;宠物及牲畜不准进入景区。
七、不得在景区内玩火和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内吸烟。
八、县文管所、纪念馆及有关部门要随时加强景区的安全管理,管理员和游客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管理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排查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游客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对在景区内违反上述文物、治安、环保等管理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景区
参观须知
1、开放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8:30—18:00(17:30停止入场)
10月1日至4月30日:8:30—17:30(17:00停止入场)
每周一为闭馆(园)日。闭馆(园)期间由景区管理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纪念馆及景区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如遇节假日,闭馆日则为节假日的前一天。
2、观众领票参观、自觉排队、文明参观、保持秩序、维护参观环境。每日限量接待2000—3000人次,团体参观需提前两天预约。
3、请勿将大件行李带入景区,领票处有行李寄存处。钱、证及重要物品请自行保管,注意安全。
4、严禁衣冠不整、酗酒及精神异常者入内;严禁携带宠物入内;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管制刀具带入景区内。
5、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1.4米以下的儿童和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重大疾病者,在参观过程中的安全由其监护人负责。
6、爱护文物、展品、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不得随意刻划、涂写、践踏和触摸。损坏物品照价赔偿,破坏文物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爱护公共卫生,景区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吐香口胶和随地大小便等,保持景区清洁。
8、不得在景区内攀爬、嬉戏、躲藏、高声喧哗。
9、若有重要接待或出现设备障碍等特殊情况,将调整参观时间,观众应理解、支持和配合,不得喧哗吵闹。
10、参观过程中如有突发事件发生,请听从工作人员及广播的统一指挥,按指定线路撤离。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