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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贵州习水:国土局PK县政府 苗人诉冤九年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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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9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县级部门有多牛逼,看看习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完胜习水县委县政府决议就知道了;一起简单的集资建房申请可以拖多久?不知道九年时间算不算久。作为这起一拖九年,悬而未决的行政不作为的受害方项长有经济损失高达800多万元,项长有更是遭遇了暴力阻工两年损失100多万。我们不禁要问,习水国土局如此牛逼的底气何来?此案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深水猫腻?
【回放】一起简单的行政申请遭梗阻
我是贵州省习水县东皇镇大陆村村民,苗族。习族呈【2005】02号专题报告县政府于8月22日批复办理建房手续,并向县国土局提交了集资建房的申请,县民宗局随件签署了意见,并派员协助我们办理相关手续。该用地725㎡,系村民王大强转让给我的(有转让协议)。习水县民宗局以习族呈【2005】02号文请示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指示国土局为项长有办理宅基地建房许可手续后,项长有才与王大强签订《土地权属转让协议》。经村委会批准转让用地上交契税、国税及村管费按20%交村管费。
然而,县国土局却一直拖着不予答复。在县民宗局的介入协调之下,才做出了该地属农田需报请国务院批准方可办理用地手续,以及该土地购买价格高于习水县土地补偿标准,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因此不能办理集资建房手续的答复。
【进展】进展 小小国土局大玩拖字诀
该申请一直拖到2010年,县规委会1号次会议纪要将725㎡的该地块调整用户名为项长有等苗族户,习府函【2010】100号予以批准同意。纪要明确指出,用地红线调整要能依法解决项长有长期上访诉求问题,确保社会稳定;调整的725平方米用地要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和建设手续。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国土局用地股以政府100号批文没有我们的名字不予办理,想办手续,得省政府审批。
更为诡异的是,县国土局用地股不仅未按会议纪要要求为我们办理手续,反而向政府汇报(借口)是我们带他们到现场指认的边界,测量面积居然缩水变成524㎡。
我们被弄懵了,县规委会纪要明确项长有为用地户,国土局可以视而不见。对于办理用地手续,05年答复,需找国务院批准,2010年11月11日习水县国土局关于项长有住宅用地的答复:变成须报省政府批准,两次答复前后矛盾并未上报审批,这不是整人是什么?是乱作为!而县政府的批准,要等到猴年马月,国土局才予以认可呢?
我们苦苦申请了9年的集资建房,得到了县政府的批准,却一直得不到用地股的同意。是我们不懂事,没有 “孝敬”到位,还是国土局用地股比县政府更牛,可以不拿县政府会议纪要当成一回事?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才让我们明白。国土局用地股李国平曾对前来询问进展情况的王××说:“项长有在网上告我,就不给他办,就要办,拖都要拖死他才办。”
【变故】国土局和县政府搞两张皮
尽管县国土局变着花样找借口拖着不办,但在我们不断上访维权之下,在县委政府的关心之下,事件还是有了进展。陈永青副县长召集相关领导和我,开了两次协调会明确“先办一期用地,按总体规划759平方修建,国土局尽快补办二期用地",我当时没有同意。2012年7月,陈永青调任县委副书记再次协调,国土局陈竹副局长说“只批下来437平方,先办一期用地,在下个月省厅就批下来补办二期用地"。陈副书记说:老项先办一期用地,按总体规划面积修建。再补办二期用地。后经住建在设计一层平面图及楼层套房759平方上盖章确认设计,我同意了先办一期用地,按总体规划面积修建,再补办二期的解决方案。尽管如此,国土局还是推诿拖了半年后才完善该手续。
协调会一个月之后,我问国土局李国平说,想看下二期用地批复依据,李国平随意翻了几下说批下来了的。住建的手续办完后,我担心二期用地未办暂未修建,住建局涂局长对我说,手续已给你办了,你修你的,把房子修起来,住建不会找你停工。信访局刘局长也对我说,国土、住建都给你办完手续,你修你的。
【插曲】开工被阻挠,无端遭围殴
县政府为此先后形成了习规委【2010】1号纪要、习府常议【2010】9号、习府函【2010】100号文、【2011】42号专题纪要,和召开3次协调会。得到这些可以开工修建的文件及指示之后,我们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2年12月,开始着手开工建房。
未曾想,县国土局根本未把县政府决定当成一回事,置陈永青副县长两次签发的公文速办理手续不顾。首先是故意不作为,只为原告办理了437.10㎡的国有土地使用许可手续。余下322.1㎡至今严重超过法定期限仍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其次是弄虚作假,向政府少报面积(2011年9月国土报批县政府批为524.9㎡,而现只批为437.10㎡,说明故意减少报批面积,用意何在???);三是阳奉阴违,国土局税局长在虚假规划图上的签字 “转用地股李国平按政府纪要文办理”,但并未执行政府决定;四是国土局未按法定期限为原告办理二期用地,反而到原告建房地宣布停工。
事件陷入僵持,其间却发生恐怖事件, 7月15日,我家人遭遇莫名其妙的围殴,一伙人将我家人打倒在地,干警赶到,恶人又当着干警继续打我家人,干警未制止。阻工等人经县公安局立案批准拘留12天未执行,公安机关渎职包庇犯罪嫌疑人,未依法追究寻衅滋事罪。围殴事件背后,有没有国土局的影子,我们不得而知。
国土局于2014年12月2日趁开庭之机电话东皇镇政法委书记,要求镇政府控违办到苗族施工场地收回镇人民政府于2013年7月24日颁发的《工程建设施工公示牌》。新上任的政法委书记对前期情况毫不知情,就贸然委派东皇镇控违办执法大队和国土局等7人到苗人工地执行停工,在没有出示证件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强行抢夺合法《工程建设施工公示牌》,并恶狠狠的说:项长有还要告我们国土局,把他的施工公示牌没收了,不准再施工建房。政府批准的施工公示牌原文在我手中,官方不承认有效,真不可理喻,合法变为不合法,国土局真的是天高皇帝远,无法无天。
抢走施工牌后,控违办执法队继续狐假虎威,先后于12月3日,5日,下达《违法建设停工决定书》,三次阻止施工。威胁再施工就要砸发电机,剪电线,没收工具,并表示我们只是执行政法委书记的安排。迫不得已,苗人才停工。
【请求】严厉查处还我公道
一起简单的用地申请,经县国土局久拖不作为,阳奉阴违乱作为,导致业主损失惨重。未征用地导致阻工项长有等支付32万元;未办二期用地导致被阻工造成工队停工损失54万元的赔偿等等,九年以来造成经济损失达800多万元。我已向县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12月2日已开庭审理。
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就是行政上的严重的腐败行为,行政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行政乱作为其实质就是目无法纪,就是自由主义、利己主义和部门主义的膨胀。作为垂直管理部门的习水县国土局,可以置县委县政府的多项决定于不顾,就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侵害的不仅仅是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还损害着干群关系与政府形象。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就会愈演愈烈,就会纵容敷衍了事、推诿卸责、官僚主义,助长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政腐败行为。因此希望贵州乃至中央巡视组关注彻查此事,严肃党纪国法,铁腕查处有关人员,责令国土局限期办结相关手续,依法赔偿我们的损失,真正落实贵党的群众路线与依法治国方略。
项长有,苗族,现年63岁,农民,无房居住,现租房居住在习水县东皇镇大陆村四坪,电话:1588561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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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多少有良知的人

发表于 2014-12-10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多少有良知的人

发表于 2014-12-10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空应该是一片蔚蓝的,
  有了这样的人便成了浑浊一片

发表于 2014-12-10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令人愤慨啊!无法泄愤啊。

发表于 2014-12-10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看来不是表面那么简单,其中指不定还有更多的猫腻。

发表于 2014-12-10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好好瞅瞅,这个真是匪夷所思。

发表于 2014-12-10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一定要要回自已的公道!。

发表于 2014-12-10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没做就给大家一个合理解释,这样才不会被唾弃。

发表于 2014-12-10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这些不合理的事情太多了,
真是影响恶劣,
一定严肃追究

发表于 2014-12-10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浅浅的沫潭 发表于 2014-12-10 08:55
这个事情看来不是表面那么简单,其中指不定还有更多的猫腻。

很为楼主伸冤鸣不平

发表于 2014-12-10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情怎么老
发生啊,希望领导都重视起来

发表于 2014-12-10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纸是包不住火的,早晚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

发表于 2014-12-10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都多转一下这个帖子,让更多的人来帮助
发表于 2014-12-10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信心就像太阳一样,
充满光明和希望,
楼主坚强到底,
让他们还个公道

发表于 2014-12-10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不出为奇,什么法律途径都比不上钱重要,心寒~~~

发表于 2014-12-10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像风干的千年老藤,已感觉不到痛,只是麻。木。。
发表于 2014-12-10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时候给大家一个说法
了,居然会有这种事

发表于 2014-12-10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在网络上你能找到真正的正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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