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事实就是事实,歪曲不了。
强烈建议广安市纪委、人大主持公道并邀请多家媒体共同监督:
1、公开审讯录像中被讯人手臂的伤情照片、左边眉毛被烧后痕迹的照片、入看守所前内容含有“新鲜瘀斑”的体检报告,并说明形成原因。
2、说明审讯人员“多次指名提示”及“女子递了一个白色方形的东西在其座位前面”的原因,公开白色东西的内容。
3、说明岳池县检察院于2014年5月26日在“没有任何犯罪嫌疑线索”便将被告人强行从广安区带至岳池县进行讯问并限制人身自由的原因。
4、说明检察人员与涉案人员一起吃饭并接受财物的合法性。
5、广安市人大、纪委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下,公开调查后,披露真相,而不是自己查自己, 且不提供相关人员的陈述和其亲笔签字的全部资料或证言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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