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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原创] 快递员偷手机,价值不过万,法院: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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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7:06
草包法院,这斤快递员在法院有关係,怎么判无罪,从何而论,真会开黄腔下判书,这个经判人来头好特色的人才,处國流洋回来任判官的吗?懂不懂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7:06
草包法院,这斤快递员在法院有关係,怎么判无罪,从何而论,真会开黄腔下判书,这个经判人来头好特色的人才,处國流洋回来任判官的吗?懂不懂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7:27
那以后谁还干寄东西了啊。给别人寄东西还要和快递打官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7:35
官字两个口不对也对

发表于 2014-12-11 17:44 |
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做法是对的!成都中院的判决是错误的,成都中院的解释是狗屁不通!!是纵容偷盗,纵容犯罪。

发表于 2014-12-11 17:48 |
[b]我建议广大网友人肉这个法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7:49
:@:@:@:@:@:call::call:我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7:49
:@:@:@:@:@:call::call:我靠

发表于 2014-12-11 17:50 |
我建议广大网友人肉这个法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8:12
支持有罪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19:23
我要报名当快递员,好巴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20:05
要想发财做快递,顺金不超万,成中院为你保驾护航!

发表于 2014-12-11 20:23 |
有两种可能,一,两院闹矛盾,故意这么判的,二,大家都知道,法院里法官并不都是科班出身,有一些是部队转业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1 22:27
怪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2 05:52
关健是职务侵占1万元以下无罪的狗屁法条才可笑,这不是在鼓励人作案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2 08:21
难怪扒手那么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2 09:34
呵呵,我明天就去应聘快递员。专偷10000以下的。做个几百次。我也是百万富翁。这就是我的成长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2 11:00
反了,反了,有罪也辩无罪,发官罪孽深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2 13:02
如果法院判此做法无罪,那谁还敢相信快递公司,这是那个三岁小孩做的判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2 21:41
这真是个好职业……每天挣钱3000  还去读个球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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