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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气愤999

[群众呼声] 南充中南世纪城欺诈老百姓、还我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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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6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6 23:32
法律概念区分定金与订金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根据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必须持有《预售商品房许可证》才能卖楼花,而且不管是预售商品房还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比如:开发商收取了2万元钱后,并没有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那么两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并没有形成。而《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条款又只能是主合同的从合同,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形成的情况下,客户向开发商交的2万元钱就可能是“定金”,也就不存在开发商可以“没收”这2万元的问题。那么客户交付的只可能是“订金”,而“订金\”是应当退还的。但是,如果当时双方签订了书面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那么买方反悔不买时,开发商就完全有权没收定金。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6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9.7.0.x 发表于 2014-12-16 23:32
法律概念区分定金与订金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 ...

你好,能给我个联系你的方式吗,我们确实多无助的,在协议书上他写的(定金)而不是订金

发表于 2014-12-17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跟房产商的纠纷最难缠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7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扯二哥 发表于 2014-12-17 09:27
跟房产商的纠纷最难缠

就是呀,店大欺客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7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翼红人 发表于 2014-12-17 02:46
还买房不?如果买,换其他地方去,找新的房产公司,给售姐谈条件,就说你那里交了的,准备买,只是想再看看 ...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2020年优秀版主 2014年度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12-17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翼红人 发表于 2014-12-17 21:34
佳兆业 君临  市中心交通方便,公园又多,现在正在打折销售,好象广告上是4770

价格可以,但开发商不讲信用。:lol

发表于 2014-12-18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套住一个是一个,怎么可能轻易退你?

发表于 2014-12-18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特殊情况应该可以协商退还,否则就叫他办按揭手续,反正不主动提出不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9 00:51
晓得中南世纪城那些杂种死到哪一天哦,明天全部被车撞死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09: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南世纪城本就是一个诈骗公司,拿了钱就不认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4 22:56
找开发商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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