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香港“占中”事件 盐亭县安家中学 赵 跃 欣闻香港“民主人士”的“占中”闹剧终以溃败结束,我忍禁不住想冒几句“杂音”。若有不当言辞,实属言不由衷,绝非恶意。 一、“蚍蜉撼树”只会贻笑大方 有证据表明,持续近八十天的“占中”事件,“给香港带来数以万亿港元的经济损失,令香港的商业环境、国际形象和法治基础受损,更给香港社会徒增裂痕。”因此,“占中”一直备受有识之士的强烈谴责;特区政府的“清场”行为即是还愿于民,还公理于天下。这场“以强势登场、以溃败落幕”的“政治秀”,让众多政治小丑的狼子野心暴露无遗:他们“前倨后恭”、欺世盗名的拙劣表演更是让世人捧腹不止—— 号称“占中三子”的戴耀廷、陈健民等人最先振振有词地挑起事端,最终却灰溜溜地自找台阶,到警方“自首”;美名“‘双学’领军人物”的周永康、黄之锋等人最先慷慨激昂地扬言要“绝食抗争”,最终却因战胜不了“饥饿”的折磨而改为向他们的“粉丝”道歉;从最初的“花言”诡辩到后来的“鸠呜”拙举;从名义上的“爱与和平”之谈到行动上的“恨与暴力”之实,这些野心家们两面三刀的惯用技俩就是玩弄民意:他们打着“民主”的旗帜,干的是扰乱民生的勾当;他们高呼着“民主”的口号,实施的是破坏“民权”的行为。试问那些“‘民主’激进派”们,在1997年前的英伦殖民统治时期,你们可曾享受过民主?你们又何曾去争取过民主?反倒是在香港拥有了祖国做后盾的今天,在香港保持了繁荣昌盛的今天,在香港享受了“高度自治”的今天,你们开始煽动一小撮不明世故“小青年”来向国家要“民主”,请问你们代表的是哪门子“民”?你们要的又是哪门子“主”?在共和国65周年华诞之际,你们向特区政府“发难”的险恶居心昭然若揭,你们的可耻行径与通敌叛国、卖国求荣没有什么两样! 虽然对这场政治闹剧的收场有点“姗姗来迟”,虽然收场的某些环节还“不胜完美”,但也能充分说明问题,那就是人民的意愿是不容亵渎的,国家的尊严不可践踏的;谁敢与人民为敌,谁就逃脱不了身败名裂的可耻下场。俗话说得好,“蚍蜉撼树谈何易!”寥寥几个政治流氓就想“强奸”民意;区区一个弹丸之地就想“颠覆”全局,那岂不成了滑天下之大稽的笑谈吗? 二、今日之中国已非昔日之清朝 香港“占中”事件的发生,表面上看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8月31日表决通过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是“导火索”,而实质上是国际反华势力长期渗透的“光辉业绩”。这个体现着党和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怀与重视、代表着全国人民和海外华侨华人的心声、以国家决策来确保香港未来的繁荣稳定的《决定》,咋就一下子触痛了一小撮“香港人”敏感的神经呢?他们又有什么资本来公然对抗中央政府的“决定”呢?显然,在他们明火执杖的背后,还有着深层次的国际阴谋。不过要正告他们的是,一切的倒行逆施,都是一场“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狂妄之举;一切的违反《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行径,都将是“搬石砸脚”的结局。事件发生后,我们似乎看不到国家层面的表态,但正是这一“冷静”的态度,才更好地诠释了党和国家对《宪法》与香港《基本法》贯彻执行的坚定不移,也充分表明了中央人民政府是言而有信的敢于负责的人民政府。在那些失实的舆论报道面前,中国政府铿锵有力的发声更是让国人扬眉吐气。1984年,邓小平主导的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业已向世界证明,“中国领导人再也不是李鸿章!”;1997年,中英两国关于香港政权的交接仪式,再次向世界表明,今日之中国政府已非昔日之清朝政府!当然,面对这次英国政府心怀鬼胎的“联合调查”的无理要求,中国政府义正词严的驳斥和旗帜鲜明的抵制,更是向国际社会彰显了中华儿女维护国家统一和捍卫主权完整的能力和决心。 三、“法治之区”不妨再出“法治之举” 香港的“法治”成就,举世闻名。这次对“占中”事件的处理,让我们再次领略了香港特区在执法上的“人性”和“公允”;特区法院表示,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罪责。我们将拭目以待。 不过,我想说的是,香港既然是特区,那就不妨“特事特办”,用“快刀斩乱麻”的手段来处理突发事件;既然是“法治之区”,那就不妨再出一些强力的“法治之举”,以“雷霆万钧之势”来整肃香港社会目前的世象。譬如,在不违反《基本法》的原则之下,对于那些长期在校园“煽阴风,点鬼火”的劣质教授,特区政府可以提请校方予以解聘,以净校苑;对于那些“中毒太深”、兴风作浪的不法之徒,特区政府可以提请法院予以严惩,以儆效尤;对于那些不明世相的民众,特区政府应该加强相关法律的普及和解释,以正视听。另外,特区政府还可以提请特区法院对“占中”的幕后黑手进行彻查,揭露其阴谋,没收并接管其非法捐赠;同时提请法院宣告“学联”、“学民思潮”为非法组织,并依法依规将其解散等。这次“占中”事件从发生到收场,世态的不断扩大,危害的不断加重,这是否与特区政府“克制”和“忍让”的态度有直接的关系,也值得特区的执政者和执法者检点与深思!既然早就定性这次“占中”是“非法”的,那就可以和应该对“非法”行径当机立断,何必要“养虎为患”呢?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样的“执法”代价未免有点偏高!目前,特区政府的“清场”行动仅能代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据“观察家们”分析,更为严峻的考验还是即将到来的新年或春节可能爆发的“后‘占中’事件”;因此,特区政府应该以更加“凌厉”更加“高效”的手段来防微杜渐!。 四、有子不曰“周永康” 近段时日,国人一提“周永康”,可谓是浑身不爽。大陆的周永康贪赃枉法,作恶多端,如今正等待着法律的公决;港岛的周永康心浮气躁,妖言惑众,如今已成为过街老鼠。他们虽然出身不同,但都干着祸国殃民的勾当:前者长期盘踞官场,专横跋扈,最终蜕变成了一只十恶不赦的“腐虎”;后者近期上窜下跳,妖言惑众,最终沦落为了一条污宗侮祖的“孽虫”。两个“周永康”都臭名昭著,为人不齿!对于他们本人来说,他们一生的“恶臭”可能会随着历史的进程而灰飞烟灭;但对于国家来说,党和国家多年的栽培就这样付诸了东流,多有不值;对于他们的具有正义感的亲人们来说,他们的毁灭辜负了列祖列宗的期望,实为家门之大不幸。在人类文化的长河中,虽然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在世界各国的法律体系中,虽然姓名都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是,在中国悠久而丰富的文化背景下,公民的姓名不仅寓含有深意,而且还代表着尊严。尽管臭名昭著也是一种“名人效应”,但是,如若你与“周永康”真的“巧遇”,人们首先联想到的可能还是你与他们的千丝万缕的联系,未免有“为虎作伥”之嫌,包含了嘲讽之意。我今天斗胆奉告世人,“有子不曰‘周永康’”,这个“馊主意”显然不能代表让伤天害理、大逆不道之事的就此销声匿迹,但是,最起码我也是不希望让叛臣逆子、狼心狗肺之流再“后继有人”!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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