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纳税人的钱,为个人办企业买单,并由政府强制性支撑后续的只赚不陪钱的营业活动,国家有这样的文件规定?政、商为何不愿分家?引进的不是什么高新企业,海归人才,这样的企业,除了借用政府的行政力量来赚钱外,能增加当地的就业?能创造出新的产品?凭收取参考人员、被检测车辆人员费用及他们有限的消费,就能拉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就能为当地财政增加大把大把的税收?如此捷径,国家取消许多职业资格认证,各种行政审批,岂不是太傻,不如学习西充县,多办培训中心,多办检测机构,国家财税岂不很快就飞涨了。中央政府咋就不如西充县政府官员精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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