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麻麻串串

[群众呼声] 对于通江县空山乡“空山之声”回复的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19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念书的时候喜欢参加辩论赛吧,估计还是一辩,什么东西非要争赢……   有点“专家”作风!

发表于 2014-12-19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公道话,从法律的角度楼主是对的!从治歪风的角度乡上是对的,但不能推广。最好的办法是请了你不去,去了不多送就行了,不要与别人攀比!

发表于 2014-12-19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懂具体法律细则,也不知道是不是你在忽悠,但楼主你确实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法律专家“,你搞快些制定个完美的法律,全国人民都期待着,就是因为有你这种人的存在,一天吃饱了喝足了,就想找点事干,像所谓的”专家“一样,大发言论,这里不对,那里不对,当你还在为生活奔波的时候,当你是空山乡老百姓的时候,你想想,这种行为你支持不?我们这些跟帖的是水军,你呢?是不是呢?谁请的你,谁安排的你?发一篇帖子你能得多少稿酬?太武断了你,每位网友的背景身份你都调查清楚了么?就在那大放厥词,这个是水军,那个是水军,看你很多帖子都是些反对这,反对那,指责居多,为什么你不拿出有效的解决方法,是能力有限吗?但又不像,打心底还是佩服你的业务知识水平掌握能力,不过,不难看出,你是在借机显摆自己的法律业务有多么多么的优秀,老百姓最需要的不是你说的这里违法,那里违法,这个不对,那个不对,最需要的是该怎么做才对,该怎么做才能遏制他们最迫切意愿需要解决的陋习,你这么有才,这么有能力,就更应该拿出最切实有效的方法,和地方政府一起解决老百姓的困惑,干嘛在那里指责,背了一大堆口水,空山乡老百姓很多都不会上网,要是他们都知道你这个”专家“的存在,你说你怎么对得起一方百姓,你还想让空山乡老百姓这种尴尬的酒宴持续多久?
   希望楼主能够和有关单位一起,制定一个所谓”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吧。我们期待着。。。。。。

发表于 2014-12-19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像楼主那么博学多才,晓得那么多法律,但是既然你这么有才,就别在这上面唧唧歪歪了吧,多做点实事吧。现在有些人政府不做事也说、做点事也说,我就觉得空山整的好,给老百姓做了实事,现在酒宴成风,什么酒都有,是该规范,我也同意你说的规范酒宴是民事法律管理内容,但是我国有成熟的民法典么?人家空山不也在探索着解决法律的空白么,你口口声声号称法律工作者,有这时间不如好生回去研究下本质工作吧!!!!

发表于 2014-12-19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观点正确。

发表于 2014-12-19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一天是不是闲得无聊啊,不好好上班不好好生活,一天莫事干就专门研究这么无聊的东西?还是你想打着某某旗号乘机办酒收点钱钱才说这么多话?人家空山政府规范治理办酒与你何干?人家政府本意和出发点是好的,结果你却这么说,那么我们的政府是不是任何事情都不能做,是不是做任何事情都要先经过你老人家批准才能去执行?!!!!!!!
发表于 2014-12-19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大概是酒主的什么关系吧,在这里大放厥词,如果不是,那就没有调研过农村的现状吧,空山乡的做法完全符合社情民意,早就该这么做了,因该在全国推广,大办酒席不止空山有,正如你所说因该纳入国家存面管理,真正实现“乡风文明”。

发表于 2014-12-19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空山乡政府,值得全县学习,省得有些人孩子考个中学,也办个酒席,我虽然常年在外但人情帐也是一笔负担。这也代表很多人的心声。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不要把对办酒席的厌恶和基层违法混为一谈,这两个事物是有本质区别的。请喷子们认真读完了再评论,我的观点至始至终都是反对滥办酒席的,请骂人的不要转移话题揪着办酒席不放。目前基层机关违法现象触目惊心,试想一下,这次只是村委会罚款5000-1万元,若下次再出个文件对村民罚款1万-10万,屡教不改者治安拘留,再犯的杀头,那这个社会就会乱套,对于人身权、财产权、罚款权的设立,国家早有相应法律法规,不容下面的人乱来。对于那些对乡政府做法叫好,并大声嚷嚷全国推行的人,我只能说,再放大一点,若一个村委会就能罚款、拘留,那最终受害的将是身边的每一个人。这不是空山乡一个人的事,而是整个巴中,乃至全国人民的事。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不要把对办酒席的厌恶和基层违法混为一谈,这两个事物是有本质区别的。请喷子们认真读完了再评论,我的观点至始至终都是反对滥办酒席的,请骂人的不要转移话题揪着办酒席不放。目前基层机关违法现象触目惊心,试想一下,这次只是村委会罚款5000-1万元,若下次再出个文件对村民罚款1万-10万,屡教不改者治安拘留,再犯的杀头,那这个社会就会乱套,对于人身权、财产权、罚款权的设立,国家早有相应法律法规,不容下面的人乱来。对于那些对乡政府做法叫好,并大声嚷嚷全国推行的人,我只能说,再放大一点,若一个村委会就能罚款、拘留,那最终受害的将是身边的每一个人。这不是空山乡一个人的事,而是整个巴中,乃至全国人民的事。

发表于 2014-12-19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就是个愤青,楼猪!你不出个主意,就在那干吼!

发表于 2014-12-19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讨没趣,两者本意都是好的,但是个人觉得“麻麻串串”法律爱好者处理方式有问题,只要符合民意,都该支持拥护,涉及到法律、法规,你本应该正面建议,其《村规民约》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也是可以在文字上修改的,,不应该拿在论坛上炒作,所以你发这一帖子失败就在不被群众认可上。

发表于 2014-12-19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进的中国,需要完善的法律来护驾,通江,更加需要法律来治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做事要“合法,合理,合情!”说话要三思而后行,并不是所有的螃蟹都可以吃,还能吃的名流千古!希望一切以老百姓利益为重!有些事情需要怀柔处理,论坛是用来发表大家的见解,不是来“喷”的!!!希望我们有些机关人员“导之以政,齐之以德,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口乃心之门户!

发表于 2014-12-19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想办酒,被这个规定给框上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9 19:41
楼主大概是想办啥酒了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19 19:50
怪哉,空山乡最近办酒的人就能按村规民约办事,而且大快人心!我想就不用那些闲人来说闲话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2 17:48
对于规范酒晏的行为是百姓的心声,应从如何规范来建议,不应从反面来抵触。

发表于 2014-12-27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观点,乡政府要求全乡各村统一村规民约本身就是错误

发表于 2014-12-27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观点,乡政府要求全乡各村统一村规民约本身就是错误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