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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黄甲征地怪相:承包地作物一刀切 全村 拈跎跎定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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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三口,都是老人:母亲87岁,妻子62岁,我63岁, 女儿户口在外,早年2000年,因为家庭特殊,考虑到老年之困境,便在门口承包地里种植了100株柚子树,次年又种了100株肉桂,存活64株(可入药,也可绿化)。并在2002年种植了核桃三株。2011年分别有几家绿化公司上门买肉桂,每株价达500元以上,因为当时市场看好,便没有成交。柚子早在2006年便批量挂果,而核桃在2010年大量挂果,年产上百公斤。2013年11月,双流黄甲街道(镇)征地修航枢大道延伸线,没有任何县以上文件,更没有“三公"。作为户主,他们只让我签了个选房协议书(此协议只有他们存底),其余都不由我知道和发表意见。
他们征收承包地上的作物,无论什么品种都是一刀切,以致我这珍惜的肉桂、核桃便为8000元/亩,致我损失惨重;其二,双流县政府在2010年6月向全县农村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在2010年11月发文247号,文件全称为《关于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经上网查询),其中第一条“应确尽确的原则全部确权给以户为单位“,第二条”承包经营户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按照每户被征收承包地的面积进行分配(简称“占谁补谁”),并在该文中载定“承包经营户的承包地被征收的,该户符合参保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简称”占谁保谁“)。我家承包地共2.2亩以及房屋已全被征用。而黄甲政府(街办)却采用确权前的以社为单位,以”抓阄“的方式决定命运买社保。以致2010年6月双流县政府颁发的”确权证书“和县247号文件一文不值。说白了,你有政策,我有对策,权在我手中,其美名为”议事会决定的“,请问:议事会竟会比政府还更有权利吗?法律依据何在?那县政府文件还有何用?!
     至于为什么议事会敢对抗取代县政府文件,街办又为何敢于放手让议事会权倾今天农村,只有街办才能解释清楚了。这样我行我素,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结果是:我一家承包地全家不足三分,无从耕作(迁移5公里以外),却无一人买社保,而那些未征用一分土地的人们,不但享受了社保,还要享受国家的耕保金及其他福利,请问公平在哪里?且不要说他们空喊口号维护民生,尊老敬老了。承包地合法财产被强行廉价征收,双流县政府文件在他们眼里一文不值,我们的民生保障在哪里?公民的合法权益有何保障?我们是弱势一家,他们这样恶搞还心安理得,给我这个家庭造成数万元的合法权益损失,故意将确权于户变通为以社为单位拈坨坨,是否故意蹂躏我们这个弱势家庭?弱势人们就应 兼镇长的 胡劲松,之后却以“社保以社为单位“或是”议事会决定“为由推脱,从未提承包地权益一事。
     9月13日,县信访局复查办经过调查后请街办将我社保问题重新处理,但街办至今拒绝改变”处理“。请调查,2010年247号的这个专门文件已经发布4年有余了,至少黄甲人民有95%以上的根本不晓得!蒙,这就是结果。

谢谢各位领导网友的帮助和支持!

反映人:成都市双流县黄甲街道文庙社区           周和云     电话:18384289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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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21: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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