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23时20分许,南充市文峰大道碧桂园路段发生一起轿车与货车相撞事故,事故导致轿车内4人当场死亡,另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17日晚11时25分,南充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警,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立即指令相关警种赶赴现场处置,消防支队、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文峰派出所以及120急救车先后于11:30至35分到达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控制嫌疑人员。与此同时,相应成立了现场警戒组、伤员救治组、现场勘查组、调查取证组等,对事发路段设置警戒,实行交通管制,走访目击证人,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收集和固定证据。在救治伤员过程中,经120急救人员现场确认,轿车内4人已无生命体征,确定已经死亡,另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8日凌晨1时20分许确认死亡。 现调查查明:17日晚23时20分,蒲某驾驶车牌为川RC8516的灰色日产阳光轿车途经嘉陵区文峰大道碧桂园路段,与袁某某驾驶的川R52808黄牌照货车(空车)会车时相撞。造成川RC8516轿车内4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警方在第一时间控制住货车司机袁某某,将其带至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接受调查。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于18日凌晨2时组成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组,分头负责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做好事故遇难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并安排好生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处理中。 一、 驾驶人及车辆基本情况: 川R52808号货车: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南充市力马运业有限公司,驾驶人:袁海林,男,住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准驾车型:B2D。 川RC8516号车: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驾驶人:蒲国,男,住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准驾车型:C1。 二、 死者基本情况 刘某,女,住址:四川省南充市。 蒋某,女,住址:四川省南充市。 刘某,女,住址:四川省南充市。 张某,男,住址:四川省南充市。 三、 事故初步调查情况: 1、5人均未系安全带。 2、鉴定意见为:从袁海林的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从蒲国的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159.4mg/100ml,属醉酒驾驶。 南充市交警支队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市朋友: 1、【这些路段不能超车】1弯道不能超车 2陡坡不能超车 3过桥不能超车 4对面200米以内有来车不能超车 5前方有路口、道口,不能超车 6高速公路匝道不能超车 7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时不能超车!
2、请不要酒后驾驶,切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3、驾车时请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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