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061|评论: 38

[草根·播报] 谣言止于智者,善待他人。(转)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20 23: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阅读模式
远方:想必大家也都知道小冉的事了吧!我从小跟他就是一个院子的。在一起和泥巴,在一起打沙包,在一起躲猫猫…
然而事情发生后,大家却都认为这孩子太残忍了。然而在我印象中他是一个阳光的男孩。他家的房子有160多平米,这么大的房子却只是房子,而不是温暖的家。小学的时候,他爸便给他钱,叫他自己随便在外面吃,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染上网瘾,因为从小没得到过父母的爱,使他在网络中寻找安慰。有时他实在饿得不行了,邻居喊他去吃,甚至连门卫看不下去了也喊他去吃。原因很简单,他家没人做饭,他爸在麻将场上昏天黑地。而他的继母关系跟他也不是很好。老爸是营山机关单位人员,继母也在营山上班,那为什么他又要被送到蓬安姑姑家读书?连他自己也明白,这明摆着是老爸放弃自己了。他绝望了。
剩下的我不想写太多,因为这类案件我们营山很少发生,于是一些网站,新闻便添油加醋。于是各种版本也层出不穷。现在他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我只希望大家留情,他毕竟只是一个孩子。虽然案件中有残忍的地方,但是与其说他可恶,不如说他是缺少关爱下的悲剧。他的确很可怜,我也很怀念以前跟他一起玩耍的日子。
谣言止于智者,希望大家别再说他什么。然而就我的微小的的力量帮不到什么,希望大家看到这文时,转下吧,希望大家给他个机会,原谅他吧!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0 23:34
我不多说了。

发表于 2014-12-20 23: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发表于 2014-12-20 23:45 |
不多说了
发表于 2014-12-20 23:54 |
原谅是不可能的。他可怜他年龄小,但死的人呢?死去的人错了什么?谁理解死去的人?
犯罪了就得承担后果。

发表于 2014-12-21 00:17 |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如果15岁了还不能懂得杀人是绝对不可得,假如没有好好的得到反省就放回社会,这是对大多数人安全的不尊重,现实很明显表明犯罪蹲完后再犯的比例是很高的。如果真的把杀人当做过家家的话,那此人不可救药,毙了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1 07:40
法律不会放个他,他不会判死刑,以后好好重新做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1 08:58
当然家庭也有一定的责任,但自己也难辞其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1 09:18
照这么说杀错人了,应该杀的是父亲和继母,不能原谅他杀了养他的姑姑和小女孩。

发表于 2014-12-21 10: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它不仅是个孩子,更是一个恶魔!任何成长环境都不能成为它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它不仅杀人了,而且碎尸,焚尸,拿着死者的钱继续上网…它不是普通的未成年人,而是没有变成人,这种狗东西就该下地狱,万劫不复!

发表于 2014-12-21 10:23 |
关键还是自己的问题,说这么多有意思吗。哎

发表于 2014-12-21 10: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按楼猪的意思,那些孤儿寡母的,无依无靠的,身带残疾的,无家可归的,无钱买粉的,无钱上网的……应该拿起屠刀,砍向他们认为姓“胡”的人

发表于 2014-12-21 13: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喂了他的人结果被杀,焚尸,绝不能纵容任何客观借口!这样的人不可饶恕,活着还会残害人!会怪人怪自己!

发表于 2014-12-21 15:10 |
不管事情怎样,自己有多么的不容易?也不可以去主宰别人的生命,何况是自己的亲人?

发表于 2014-12-21 17:16 |
没得那么多道理。。。犯了错就应该自己买单。

发表于 2014-12-21 18:28 |
这未成年犯罪其父母应有连带的责任!重罪即该重处以示教化后来人哦。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