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岳池县纪委获悉,近日,广安岳池县严肃查处了同兴镇卫生院院长违纪案件。
据悉,2010年6月,同兴镇卫生院将7名未住院的敬老院五保老人上报为住院,从岳池县农合办报销新农合补偿资金5603元,用于冲抵同兴镇2010年五保老人门诊欠款;2010年,同兴镇卫生院向报销新农合门诊的村民每次收取2.5元材料费,共收取24367.5元;2013年至2014年,同兴镇卫生院将租赁原同兴镇卫生院门诊门市所得租金7000元不入账,直接发给卫生院职工,每人每年分得500元。
经岳池县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该院院长丁华辉 行政记过处分,并责成岳池县卫生局按程序免去其卫生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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