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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输液五分钟,花季女童莫名死亡;篡改病历,肇事医院百般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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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痛失爱女,却遭医院坑蒙拐骗的悲惨遭遇:
       我的女儿徐瑄,现年9岁零四个月,于2014年11月30日下午3到4点练习跳绳不慎左脚后跟扭伤,在麻柳镇医院拍片检查无碍后一直在家,后经过拔罐治方及白酒消毒等处理未见好转,于2014年12月7日到达县人民医院治疗,四个小时后女儿死亡。
  对于女儿的死我悲痛万分,找医院讨说法,快十天过去了,医院以尸检为由不予理睬,并认为是我们自己的责任。在此我把我的理由详细经过说出来让大家评理!
  11月30日下午女儿脚扭伤后回家喊脚痛,第二天我带她到麻柳镇医院拍片检查医生说没有任何事,回来后脚背有浮肿使用白酒消毒擦抹,第四天,12月3日去当地进行拔火罐治疗当时疼痛减轻,5号,脚仍然疼痛,在6号晚上右大腿根部也出现肿痛。
  7号,我夫妻及女儿一早坐车到达县人民医院,十点多到达医院后,经熟人介绍直接到彩超室进行照片,内脏无任何问题,建议去8楼骨科检查,去8楼看了一下后就儿科进行诊治,上午11点过由骆红梅医生接诊,骆医生看了下小孩双腿后就安排到1号普通病床进行输氧,心电图监控、抽血、输液(手部)治疗。下午2点过又进行脚部输液,期间女儿状态良好,还与远在广东的哥哥通了8分钟电话,鼓励她尽炔好起来。在4点的时候又在额头(右上部)输液,吊瓶挂起后护士离开了病房,经过4,5分钟后我发现女儿突然眼睛翻白,脸色苍白,急忙去向医院呼救,当时4,5个护士正在聊天,医生和护士来到病房后立刻把我们赶出房间说:“要进行抢救”。过了十多分钟,房门打开,护士说:“对不起,抢救无效”。一听,感觉天都要垮了,一下冲进病房去抱我的孩子,护士用被单盖住女儿头部。我强烈要求医生给个说法,为什么好好的一下就死了,这时我们发现女儿头部挂的满满的一瓶输液瓶不见了,只剩下手和脚的输液袋。我老婆连忙去抓输液袋,其间还与护士发生抢夺,最终保住了手和脚的输液袋,头部输液瓶至今不见。争论一个一个小时后,警察保安、卫生局都来到了现场,并一起到医院调解室进行调解,我们立刻要求院方拿出头部输液袋及打印病历,院方以保存为由拒绝打印病历和提供头部输液瓶,在卫生局强烈干预下才在第二天下午拿出病历,并要求我在指定页面签字,否则拿不走资料,我便签字后拿到了资料。继续向院方讨要说法,卫生局建议尸检后再调解,在法医唐某取走女儿尸检组织后直到至今仍无任何结果。 在女儿死后的几天里老婆气得昏了几次,乔院长还说:“我们医院一年要处理很多类似事件,不怕你们,我们是政府的医院,你能拿到一分钱我院长都不当了”,我们进行过反抗诉说法,围住医院领导等行为,却被警察两次抓到派出所进行教育。
  现在院方认为是我们自己拖死了女儿,并且说她是死于败血症,我把我的理由说出来让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公正评理:
  1、院方蒙我签字,在院方二十四小时后提供病历时要求只能我一人去,并且必须在指定页面上签字才能拿到病历。当时一共有一几页,上面有许多数据及药品多。女儿死后,我急得两天一夜都没合眼,人都十分迷糊,哪里详看,只管签字拿回资料保存。几天后,经我亲戚仔细每页查看,才发环里签了几份十分重要的资料:(1)医患沟通记录,上面时间是12月7日,却在8号下午找我签字上面日期也是院方自已填写的,在7号根本就没有进行过任何沟通,哪里来的记录?(2)病危通知书我当时也沒有进行过任何签字。
  2,用院方说法,我女儿进院时就己经属于病危,那为什么不对我女儿进行抢救治疗,安排到重症监护室并安排专人护士医生轮流监护直到脱险才能转到普通病房,而是安排在普通病房与3号床一老太婆一个房子治疗,出现病危时,没有护士还是我进行呼救才是医生护士进来救治。
  3,我女儿开始从手部输液,再到脚部输液,三个多小时病人一直没问题,医生还说病情稳定,情况良好。还与她哥哥通了8分钟电话,为什么头部输液几分钟后就突然眼睛翻白死亡。
  4,在我们通知抢救后,医生护士立即把我们推出门外关门抱救,十几分钟后房门打开宣布死亡时,我进房后,头部挂的输液瓶为什么不见了,我们拼命抢的输液袋,院方却认为不能成为证据,说我们是那里偷的诬告他们,我女儿的输液袋上没有正常的标签,标明药名的床号,而对光照看才能发现是35床唐某某的输液袋,我女儿的1号病床到35号病床隔了几个房间,在那么紧急情况下,我会跑到人家床上去抢输液袋吗?人家正在输液我会抢吗?院方说是从废弃物中捡的,这可能吗?医院都有专门的药品废弃回收处理,怎么可能随便让我一个病人家属得到,难到医院在进行废弃物二次利用?
  5,在调解室,为什么不立即打印病历,在卫生局的几次督促下,才在第二天下午打印出病历,并要求我在几张根本就沒有的病历上签字,对物品的封存也应该由我、院方、第三方(卫生局)一起共同现场封存,院方有什么权力单方以保存为由拒绝提供病历和封存头部输液瓶,现在更是以我和医生发生抓扯为由,头部输液瓶不见了。
  我觉得我的女儿就是院方用药不当,是一起医疗事故,院方应当负完全责任,并追究失职医生责任,赔偿我损失。
  可怜我的女儿才9岁4个月,从小乖巧懂事,我们家就像心头肉一样呵护备致,短短几分钟就死去了。死后,全身乌斑、花纹,还要遭受尸检,取出头部和腹部组织这样的造孽,我们真是悲痛万分!!!!
       我是一介农民,无知识无文化,但也知道邪不压正,公道自在人心,我要求政府调查我女儿死亡的真相,请大家帮我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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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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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6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结果了吗
发表于 2014-12-27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啊  好着急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2-28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结果出来

发表于 2014-12-29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公平吧

发表于 2014-12-29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可能是输液错误导致死亡,以往听说过,
发表于 2015-1-4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小扭伤,医院又是抽血,又是心电图,又是吸氧的。整了那么多检查和治疗,起码存在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这些就是过错。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发表于 2015-1-12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事先知道女儿是败血症吗?

发表于 2015-1-13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动不动就输液,扭伤右必要吗

发表于 2015-1-13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医院就这样瞎搞
发表于 2015-1-14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5-1-16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事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6 21:16
扭伤就算输液也只是手嘛!9岁多的娃娃不用头部输液的!
医生护士对药品不仔细看拿起就用,都不看是不是那个床位病人的。不负责。
出现事故后医院一故推脱责任,手法都还是熟练的。不仁道。
政府在了解此事后不参与处理,任由院方欺负弱势群体。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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