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向前冲008”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通江论坛发布的《代课教师招考阴谋》一帖,现回复如下:
我校代课教师刘俊红,1988年09月至2007年01月先后在回林乡灵山村小学、中小代课,担任小学音乐、语文、数学等科目教学工作,中小学代课合并18学年;2010年03月至2014年10月受回林小学委托,承办学前班,担任学前教育工作。根据通江县教育局、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具有我县公办中小学从教经历的在岗人员公开招聘农村学校教职工的公告》精神,刘俊红属于具有我县公办中小学从教经历的在岗人员,符合考试招聘对象,享受加分9分。
感谢你对回林小学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回林乡中心小学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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