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播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纪实》系列专题片的第二集《正风肃纪》,片中曝光了2013年7月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在公款消费的宴请上,大量喝酒,不允许别人为患有严重有心脏病的下属单位负责人代喝,结果导致陪酒者死亡。后经中央纪委直接查办,付晓光被免去职务,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留党察看一年。(新华网 12月17日) 酒桌文化从古到今绵延五千年,伴随经济的大发展而异常繁荣。特别是在公款消费的助推下,官场上的饮酒之风可谓登峰造极,以至享誉华夏的茅台酒已经事实上跻身奢侈品行列。伴随而生的“官场酒文化”不但没有体现出半点文化特色,反而充斥其中的是浓浓的腐败之味、谄谀之风,有民谣唱到:“公家出钱我出胃,吃喝为了本单位。”、“领导干部不喝酒,一个朋友也没有;中层干部不喝酒,一点信息也没有;基层干部不喝酒,一点希望也没有;纪检干部不喝酒,一点线索也没有。”如今黑龙江官场喝酒,结果导致陪酒者死亡,酒喝到这份儿上,还有何文化可言? 笔者认为, 荒诞的“官场酒文化”,既助长了公款吃喝的歪风邪气,也扰乱了市场秩序,而更为致命的问题,在于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机关正常的选人用人,实为酒桌弄权。有些干部热衷于偷机取巧,虽然平时工作热情不高,但一到酒桌上,就表现出一副“千杯不醉”的奴才相,在陪领导喝酒的同时,就算身体早已吃不消,也死撑硬扛,想方设法多向领导敬几杯酒,从而得到领导的赏识。 所以说,要管住“官场酒文化”首先就要管住“钱袋子”,没钱看还能喝多少酒,其次要净化领导下班时间,在工作的八小时之外进行自我约束,做到慎友、慎独、慎微、慎行。只有将“官场酒文化”暴晒在阳光之下,才能真正扭转腐化异变的“官场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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