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全面拉开
记者昨日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区(市)县和市级部门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我市成立了23个检查组,由市级领导带队,深入各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现场检查,并评议打分。
市级领导带队检查主体责任
据悉,此次检查对象为19个区(市)县、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和市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时间从2014年12月下旬开始、2015年1月中旬结束。
检查内容包括三方面: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推进源头治理情况;坚决反对腐败工作情况。
全市将成立23个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担任,检查组副组长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担任市级部门领导职务的市纪委委员担任,检查组成员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单位、市级部门纪检组和监察室、区(市)县纪委监察局抽调。
“市级领导亲自带队,到区(市)县或市级部门,检查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这充分表明了市委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视。”
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大会述责述廉
据了解,受检查的区(市)县或市级部门要召开大会,由“一把手”代表领导班子汇报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还要向大会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参会人员的询问和质询。同时,邀请市、县两级部分监察员、监督员参加区(市)县的述责述廉会议,并参与询问质询和评议。
在“听”之后,检查组还要“看”,查阅资料并现场打分。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这个检查环节,“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管作用就体现出来了。检查组将在被检查单位登录平台,随机抽查该单位填报内容,被检查单位要就抽查到的内容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并由检查组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甄别,如果有虚报瞒报,则作扣分处理。
广泛收集意见反馈促进整改
检查的第三个环节是“谈”。检查组将分组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
区(市)县谈话对象包括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部分班子成员,部分乡镇(街道)、部门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单位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代表等。市级部门领导班子谈话对象包括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巡视员和副巡视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机关副处级干部和一般干部代表。
之后,检查组将汇总民主测评结果、现场打分结果和个别谈话情况,并向区(市)县或市级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检查的目的是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及时反馈意见,可让被检查单位了解到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做好工作。”
据悉,检查情况将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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