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树欲静在2009-2-23 11:11:00的发言:我想说两点: 一是教师补课违法吗?在“宪法”、“刑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中有明文规定教师不准补课吗?如果有规定,教师补课就是违法,一旦违法就可以到法院去上告。如果没有规定,教师补课就是合法,对合法行为就不应该给予中伤。 二是天下有免费午餐吗?有免费为别人带孩子的保姆吗?有免费为别家打扫卫生的清洁工吗?现在是市场经济,教师的知识、时间、精力都应该是一种物质资源,对物质资源的免费占有无疑于吃“霸王餐”。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脱颖而出,去找教师补课,这是一种市场需求,教师也愿意出让自己的资源,那么家长和教师间就行成了雇佣关系或是商品贸易关系,这是互惠互利的行为。希望自己的孩子学好,又不想投资;怕别家的孩子学好,自己的又不努力,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看到这里,我也想说几点: 一点是,作为人民教师,首先是要讲究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所谓讲究职业道德,最主要最关键的是要做好本质工作。要全身心的投入到如何教育好称呼自己是老师的下一代人、并对得起他们,得到他们打心底里对你的尊重,这一点多数教师是做到了的。 根据现行规定,一个星期七天中,星期一到星期五是是全心全意工作,星期六和星期天是修身养性、恢复疲劳的日子。这是政府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的制度(其他国家也如此)。 有少部分教师的确存在不顾后果、见钱眼开、为多挣钱暗中创造条件,把工作与休息时间颠倒,影响多数、严重影响教师形象,视五天工作期为儿戏,把精力重点放在收钱两天上,把收钱作为提高质量的主要目标,影响整体质量。对于五天工作制,我们认为,五天工作集中精力上课是重点,两天休息确保五天工作是要点。如果做到了这点,一个班的学生的整体素质,在学生原有基础知识上是会集中提高的,当然对教师的素质要求也是很关键的。 第二点是当地政府管理存在问题,对于有这样的学校出现这样的问题不作出严肃处理,那是一种失职行为。 第三点是有极少数的学生,确实要补课,可以到有有关部门办理了正规手续的补课学校补课,那样即不影响本班同学,也提高了自己。对于一些家长要感谢老师,但补课还是到补课的学校为好,那样不影响多数。 第四点是如果是“合法”的补课老师(或者这个学校代交)拿上合法的证件到税务局交税!如果没有,那就先下课,以免影响教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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