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朋友: 你好!你于2015年1月5日在蓬安麻辣社区留言反映利溪1大队的村官相关事项。在看到你的留言后,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目前利溪1大队的村干部有村支部书记蒋某、村主任吴某、村副主任唐某,从未发现有“开茶馆、买车、买房、买地皮”的行为。文中所说的提及的“开茶馆”应该是指该村支部书记蒋某某经营副食店,面积20多平米,其妻子因副食店生意萧条,有一桌麻将机供街坊邻居休闲;因其妻照顾小孩在异地上学,已于2013年3月关闭。 2.该村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公开活动进行监督。村上财务每半年公示一次。 3.土地青苗款高速路由高速办打卡直发,1村2社政府征地青苗款已发到每家每户(领款签字盖章),并交由县审计局审计。并无“土地青苗款不知去向”之说。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家乡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祝工作顺利! 中共蓬安县利溪镇委员会 蓬安县利溪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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