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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面临的严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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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09:52 | |阅读模式

 

灾后重建面临的严峻问题

范晓

 

5.12大地震使四川受到极其的破坏与损失,社会各界捐赠了巨资、政府也安排了巨款,帮助灾区重建,但由于体制上的障碍,以及重建机制、观念和模式的错误,许多灾民没有得到应有的救助,而且以灾后重建为借口,许多导致环境严重破坏和加剧社会矛盾的行为,反而更为变本加厉。笔者灾后在汶川、都江堰、彭州、什邡、北川、江油、青川等地进行过多次调查,现将灾后重建存在的主要问题列举如下。

在一些集中安置点修建了大量板房,占用了不少耕地,建筑造价很高,达到1000元~3000/平方米,甚至更高,对大量分散居住的农村灾民,没起到过渡安置的作用,资金浪费和对环境影响等负面不容忽视。调查所见山区分散居住的大量灾民主要都是在自建的简易窝棚里居住,而且灾后重建政府提供给农村灾民的重建资金很少,按户补助,13人的1.6万、45人的1.9万、5人以上2万,建档的困难户最高2.6万。由于许多灾民震后几乎一贫如洗,所以在现有的条件下根本无力重建,而地方政府又限定时间,要求灾民拆除窝棚,限期重建,给灾民造成更大困难;

灾后重建的选址和建筑质量问题,也是能否吸取血的教训,提高防灾减灾水平的关键,但对农村重建的来说,几乎没有对重建地址进行地质灾害评估,特别是对分散农户而言。一些农户原有宅基地和耕地完全被毁,政府也未妥善考虑他们的选址重建问题,而只是简单地要求尽快重建。调查中可以看到一些重建房屋仍然位于受到地质灾害和地震断裂带威胁的场所,而且建筑材料和形式,仍然大量采用砖混结构,预制件仍然存在质量较差的情况,政府对此缺乏相应的管理和监督;

充分尊重灾民的意愿,是国家反复强调的灾后重建原则,但在灾后重建中,仍然普遍存在政府为引进开发商、片面强调集中统一、或侵害民众利益违背民众意愿强占土地强拆强迁的现象。例如彭州银厂沟的大量农户以开办农家乐接待游客为主要生活来源,他们普遍都要求原地重建,恢复接待能力,政府本应尊重他们的意愿,同时作好规划管理,借机调整以前的差乱现象。但政府的主导想法却是借机整体搬迁风景区的居民和农家乐业主,引进开发商进行整体开发。这必然会侵占当地农户的利益,断绝他们最重要的生计来源,因此也引起当地村民的极大不满;

地方政府借灾后重建以及扩大投资拉动内需之机,不是把资金用于对灾区民众更急需更直接的帮助,不是从扩大和支持社会公众消费市场的角度,而是更多地从政府财税收入工程、GDP工程、政绩工程的角度,掀起新一轮的投资招商狂潮;

不认真反思此次地震的严重教训,而是在生态脆弱、已遭受严重地质灾害影响和破坏的区域,大兴水泥、化工、大型水电等高耗能、高污染或对自然与社会环境有严重影响的项目,不仅不能使自然生态系统得到应有的休养生息,也使社会公众的利益面临更严重的侵害,加重环境与社会危机。对此一问题,笔者将另作更详细的分析与讨论;

灾后重建中,一些地方政府还存在谎报灾情,套取救灾款项和物资,救灾款项和物资分配不公等现象。例如汉源县政府就夸大当地房屋损毁程度,而为了掩盖虚报,又强拆许多并不需要拆掉重建的农民住房;

对灾后社会各界大量救灾捐款的用途和去向,政府也缺乏透明的、持续的信息公布。

后面的附件只是管中窥豹,灾后重建的许多问题十分严峻也十分紧迫,需要政府及时进行反思、总结与调整。

 

 

 

附件一:

 

四川省汉源县河西乡发生的强占农田事件

 

20088月,四川省汉源县政府借5.12地震灾后重建之机,以修建水泥厂为由,强行征用汉源县河西乡香林村七组的200多亩高产农田(粮食亩产达2000斤以上,《四川日报》曾作过报道),此片良田曾建立过基本农田保护区界碑,也是香林村七组690多村民的口粮田。汉源县征用这片良田未与被征地农民签定任何征地协议,也未出具任何批文或文件。

汉源县河西乡香林村七组村民写了申诉书,村民代表五十六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并按下血手印,从20088月开始,多次向汉源县、雅安市、四川省的政府机关进行反映,但至今仍未得到解决问题的任何回复。而汉源县政府在仍然没有任何正式批文、未与村民签署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毁田施工。

汉源县河西乡香林村七组的村民强烈要求:按照中央和国务院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政策和制度,保护农民的耕地不受侵占,放弃征用河西乡香林村七组的良田;即使要依法征用基本农田,也必须出具相关批文并与村民签定协议,并按国务院国发[2004]28号文、[2006]31号文的规定,“征收基本农田,按法定最高标准补偿”,同时失地农民的社保、就业安置也必须按国务院和劳动社会保障部的规定,社保不落实不准征地,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附件二:

 

成都市武候区永丰乡太平村发生的强拆暴力事件

 

成都市武候区永丰乡红牌楼街道办事处太平村八组,位于成都主城区西郊,原主要种植水稻和蔬菜,因四川省骨胶厂排污,造成土地污染,种植无收成,为解决农民生计,在村干部的号召下,从上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村民陆续在土地上自建厂房出租,收取租金,厂房租金按每亩每年3000元向租贷者收取,租金由村统一分配给村民

2003120,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川国土资建[2003]93号文》,批复成都市2001年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该批复同意征用永丰乡太平村三、四、五、六、八组的土地为成都市2001年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其中六组和八组的土地为部分征用。此一文件当时太平村村民并不知晓,而是在2008年才到相关部门查到。

200662,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06]16号,在未明确公示说明征地面积和范围的情况下,宣布征用永丰乡太平村三、五、六、八、九、十、十一组的土地。并称公告期满后报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但后来并未公布有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的[2006]16号公告与川国土资建[2003]93号文的征地范围和内容明显不一致,但未作任何说明。20068月,政府发出通知要村民拆除在土地上自建的厂房。同年10月,开发商沙河公司开始与村民签征地协议,但协议既无征地面积,也无补偿标准。

200610月,由沙河公司请人开始拆除村民自建的厂房,也包括村民在自留地上自修的出租房,其中也有一部分是村民住房,这些自建房都有产权证、使用证。八组的有几十户村民因此迁走,被过渡安置。此后八组仅剩8户人未迁,包括:刘仕成、冯德仁、王建、王加秀、王家富、王家兴、曾德全、邱晓义,另外还有五保户杨秀泽。

2008917,由成都市沙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署名发出交地通知书,通知书称依据川国土资建[2003]100号文,“太平村二、七组土地依法全部征用”,并未提及八组(上文已表明,在川国土资建[2003]100号文中,七组土地不属征用范围,八组土地属部分征用),却又在通知书中要求八组未搬迁村民在三日内交地搬迁。街道拆迁办通知八组的剩余村民去签字,但并具体无赔付方案,只说以成都市政府20009月发布的《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为准。

2008923,太平村八组村民王淑仙、王家富、曾德金、王家秀到成都市武候区信访局信访,就交地通知书提出以下几点质疑:

1200662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在太平村八组张贴《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06]16号》,村民才知道土地要被征收。但直到2008917之前,一直都不知道是什么单位负责补偿安置,没有任何单位来划出拆迁范围并出示拆迁许可证,也未按《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红牌楼街道办事处在未出具任何手续文件的情况下,采取欺瞒哄骗的手段,把八组大部分村民拆迁。这种做法是否违法?

2、直到2008917,由红牌楼街道办事处转发的交地通知书村民才知道负责补偿安置的是成都市沙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但交地通知书上说征收的是太平村二组、七组的土地,为什么又要太平村八组的农民交出土地呢?川国土资建[2003]100号文明确太平村八组的土地是部分征用,为什么还要八组余下的村民交出全部土地呢?为什么还要强拆呢?

3、即使国家要依法征收农民土地、拆迁农民房屋,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要示自己合法合理的得到补偿和安置,难道也有错吗?

武候区信访局接受了信访材料,并于107日给予了回头答复:第一,拆迁主体沙河公司是成都市政府的单位,他们管不了;第二,如果村民认为红牌楼街道办事处违规、违纪,可以到武候区纪委反映。太平村八组的王淑仙等村民随即到武候区纪委反映,武候区纪委的答复是,村民拿不出证据证明红牌楼街道办事处违规、违纪,他们没法处理。

2008108,上述村民又带上信访材料到成都市信访局上访,到成都市信访局后,发现那里的工作人员均不挂牌工作,都以岗位代号代替身份和姓名。12号岗位上午接待村民的是一位女工作人员,下午又换成一个戴眼镜的男同志接待。一位曾经来上访过的老大爷又来要求答复,那个12号岗的男同志回答说,你材料交给谁就去找谁。看到这种情况,村民要求信访局的同志在接受信访材料以后给个受理凭证,但信访局的同志不但拒绝村民的要求,还拒收村民的信访材料,也拒绝回答村民的任何问题。于是村民拨打市长热线反映情况,市长热线还是要求市信访局来解决此事。村民无奈只得又将被拒收的信访材料带回。

2008109,市长办公室打来电话,告诉村民,材料他们已收到,大致情况已了解,正在找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叫村民等待。

20081013上午九点过,王淑仙的侄女张俊辉受村民之托再次打市长热线电话询问情况,市长办公室回答说,正在找人协商有关问题。当天中午11点,张俊辉和王加秀、王淑仙、王加秀侄儿媳妇等四人骑车行至二环路远大大厦附近,这时一辆面包车从旁边的加油站开出,追上张俊辉等四人,并有意碾压张俊辉,当场压裂压折张俊辉的双脚脚掌,张俊辉被送往成都体育学院医院住院救治。

20081014凌晨约140分,来了五六百身份不明的人,携刀、棍、枪、钳子,头戴钢盔,并带有两台挖掘机,包围八组村民曾德全、王家富、刘仕成三户人家,将村民的门锁剪断撬开,冲入房内,正在睡觉的曾德全夫妇及其8岁的女儿被拖出屋外,曾德全反抗,遭到毒打,并被刀剌伤,昏迷不醒,后被村民送往川医住院治疗。刘仕成也被拖出屋外。三户村民家中的财物均遭洗劫,三户人共丢失四部手机和8万元现金,房屋也被挖掘机强行拆毁。情急之下,村民打电话求助市公安局、派出所、市长热线、新闻媒体,但对方一听说此事都拒绝到现场,王加秀、王淑仙只好亲自到红牌楼派出所报案(由案发现场步行到派出所约半小时),到派出所后,警官说他们管不到,王加秀等又到街道办事处,并跪下求情。后来警车才到现场,但只是到现场拍照,未作任何处理。当天上午约10点,四川电视台《新闻现场》栏目的记者由五六十名村民带领到红牌楼街道办事处采访负责人,但这时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均不见踪影。

太平村村民房屋被强拆实际从2005年即已开始,涉及太平村二、七、八组,而奇怪的是,二组和七组的土地在川国土资建[2003]100号文、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06]16号文中,均未被列入土地征用范围。遭强拆的二组村民曾找北京律师起诉武候区国土资源局,20083月、9月两次在武候区法院审判,武候区国土局败诉,但法官却宣布休庭私下协商。从2005年以来至今,经常有不明身份的人群趁夜到太平村骚扰威胁村民,或故意弃倒建筑废渣于太平村村民的耕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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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3 11:11 |

别让干群关系在灾后重建中受到创伤!希望各地以灾后重建为契机,重建干群鱼水关系!

发表于 2009-2-23 18:44 |
  郁闷  、

发表于 2009-2-23 21:13 |
[em02][em02][em02][em02]d

发表于 2009-2-24 10:55 |

见惯了、麻木了。

发表于 2009-2-24 11:08 |
真的好郁闷,那些官老爷真不知道是干啥吃的.

发表于 2009-2-24 15:50 |
一伙刁民...。[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9-2-24 21:44 |
[em02]

发表于 2009-2-25 09:45 |
当官的当然只想搞政绩,只要讨好上面的就行了,下面的能决定他的前途\钱途吗?这在目前这种体制下[em05]

发表于 2009-2-27 21:39 |

说得好,而且正确、属实。

还有没说到的就是现在的人工成本还在上涨,据说是由5.12一周年献礼集中维修加固受损房屋导致建筑工人严重紧缺造成的。你们看,又是搞形式主义,究竟有谁真正在关注百姓的疾苦啊?

现在我们要重建房屋造价实在是高得离谱了,相反的全世界的材料都降得很低了、全世界的工人都在为失业而发愁,这对于我们四川、我们中国不是最大的讽刺吗?对于我们灾民不是无尽的悲哀吗?

发表于 2009-2-27 21:34 |

说得好,而且正确、属实。

还有没说到的就是现在的人工成本还在上涨,据说是由5.12一周年献礼集中维修加固受损房屋导致建筑工人严重紧缺造成的。你们看,又是搞形式主义,究竟有谁真正在关注百姓的疾苦啊?

发表于 2009-3-1 00:37 |

嘿嘿!和谐???

发表于 2009-3-1 19:18 |
[em03]

发表于 2009-3-15 11:15 |
中央要严查狠打,好好收拾这批官场上的垃圾、官痞子!必须给老百姓一个晴朗的天空,他妈的,这样下去,“固本强基”成了空话!!!![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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