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网友给市委书记李刚的一封信(民间资金中介机构相关问题)的回复
各位网民朋友:
2015年1月9日,有网友在论坛发帖《给市委书记李刚的一封信》,反映“尚亿鑫等民间资金中介机构相关问题”,根据安排,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类公司属于普通工商类企业,不属于受金融监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监管的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仅需在工商部门注册便可营业,无明确的准入条件和相应监管办法、部门。市政府鉴于此类公司从事的融资信息中介业务联系广大资金提供方和资金使用方,具有外部性、传染性、涉众性强的特点,为防范风险,避免此类公司抽逃注册资本金,借鉴其他地区经验,要求其注册资本金在银行进行托管,并指定金融办对其资本金账户进行监管。
二、根据投资者代表反映:巴中市尚亿鑫投资公司自2014年12月起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兑现投资者回报及到期本金。情况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介入,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家富带队赴现场协调处理。同时,由市处非办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银监分局抽调专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公司资金流向和11个项目情况逐一核查,并于每周五定时向投资者公布核查情况。截止目前,工作组已核查4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对借款事实及金额予以承认。待基本情况摸清后,由项目方法人代表、尚亿鑫公司法人代表、投资方群众代表共同商讨资金兑现及有关事宜并制定落实方案,市处非办牵头有关部门督促公司按方案落实。对于在核查和协调处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我们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
三、感谢广大网友对此类问题的热情关注,并恳请投资人保持理性,依法维权,积极配合。巴中市处非办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公开协调处理。
巴中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