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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家清江

[群众呼声] 给巴中市委书记李刚的一封信(转载自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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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受骗群众不关心,还功击,肯定是投资公司的人,心太坏了,也太黑了,也太烂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9 21:35
李书记忙,没时向回复。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1-9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则我们应该谴责任何金融诈骗,二则我们要明白每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后果,三是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这是永远的真理。

 楼主| 发表于 2015-1-10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1152963112 发表于 2015-1-9 20:04
从网上看,没心,没肝的人大有人在,老百姓的钱被骗了,不同情也就算了,还功击板主,一是投资公司的,说不 ...

这类人居心不良动机不纯,就是刚从成都四医院出来的某公司的走卒,大可不必理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0 12:34
盼请李刚书记为百姓解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0 13:18
大家顶起!

发表于 2015-1-10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1049833481 发表于 2015-1-9 11:35
你想别人的利别人吃你的本,还是本人的贪婪导致的,拿钱买教训吧,本人也是吃过亏的,同样的当不要上二次。

尚亿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政府发了执照准许营业的,也是通过市金融办整顿合了格的,并非老百姓贪婪导致的,现出了问题,老百姓要求政府处理解决也是应该的,请不要责怪投资者,政府部门不犮照,不发文,不在电视上,网站上宣传,老百姓能去投资吗?

发表于 2015-1-10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网友给市委书记李刚的一封信(民间资金中介机构相关问题)的回复

各位网民朋友:
    2015年1月9日,有网友在论坛发帖《给市委书记李刚的一封信》,反映“尚亿鑫等民间资金中介机构相关问题”,根据安排,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类公司属于普通工商类企业,不属于受金融监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监管的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仅需在工商部门注册便可营业,无明确的准入条件和相应监管办法、部门。市政府鉴于此类公司从事的融资信息中介业务联系广大资金提供方和资金使用方,具有外部性、传染性、涉众性强的特点,为防范风险,避免此类公司抽逃注册资本金,借鉴其他地区经验,要求其注册资本金在银行进行托管,并指定金融办对其资本金账户进行监管。
    二、根据投资者代表反映:巴中市尚亿鑫投资公司自2014年12月起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兑现投资者回报及到期本金。情况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介入,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家富带队赴现场协调处理。同时,由市处非办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银监分局抽调专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公司资金流向和11个项目情况逐一核查,并于每周五定时向投资者公布核查情况。截止目前,工作组已核查4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对借款事实及金额予以承认。待基本情况摸清后,由项目方法人代表、尚亿鑫公司法人代表、投资方群众代表共同商讨资金兑现及有关事宜并制定落实方案,市处非办牵头有关部门督促公司按方案落实。对于在核查和协调处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我们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
    三、感谢广大网友对此类问题的热情关注,并恳请投资人保持理性,依法维权,积极配合。巴中市处非办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公开协调处理。


                                                                                  巴中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10日

发表于 2015-1-10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家清江 发表于 2015-1-9 17:01
朋友,素昧平生无冤无仇,没有必要幸灾乐祸落井下石吧?!数以千计受害者,你讽刺挖苦意欲何在!真怀疑你 ...

巴中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网友给市委书记李刚的一封信(民间资金中介机构相关问题)的回复

各位网民朋友:
    2015年1月9日,有网友在论坛发帖《给市委书记李刚的一封信》,反映“尚亿鑫等民间资金中介机构相关问题”,根据安排,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类公司属于普通工商类企业,不属于受金融监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监管的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仅需在工商部门注册便可营业,无明确的准入条件和相应监管办法、部门。市政府鉴于此类公司从事的融资信息中介业务联系广大资金提供方和资金使用方,具有外部性、传染性、涉众性强的特点,为防范风险,避免此类公司抽逃注册资本金,借鉴其他地区经验,要求其注册资本金在银行进行托管,并指定金融办对其资本金账户进行监管。
    二、根据投资者代表反映:巴中市尚亿鑫投资公司自2014年12月起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兑现投资者回报及到期本金。情况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介入,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家富带队赴现场协调处理。同时,由市处非办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银监分局抽调专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公司资金流向和11个项目情况逐一核查,并于每周五定时向投资者公布核查情况。截止目前,工作组已核查4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对借款事实及金额予以承认。待基本情况摸清后,由项目方法人代表、尚亿鑫公司法人代表、投资方群众代表共同商讨资金兑现及有关事宜并制定落实方案,市处非办牵头有关部门督促公司按方案落实。对于在核查和协调处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我们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
    三、感谢广大网友对此类问题的热情关注,并恳请投资人保持理性,依法维权,积极配合。巴中市处非办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公开协调处理。


                                                                                  巴中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10日

发表于 2015-1-10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361481236 发表于 2015-1-9 20:37
11
以下这个人非人类是四人帮帽子工厂的,凭什么说老百姓是非法集资?政府部门有批文,老百姓是响应政 ...

     强烈要求政府查处这些骗子,发通牒,迫使这些畜生还钱

发表于 2015-1-10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10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韩武巴尔银 发表于 2015-1-10 13:35
巴中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网友给市委书记李刚的一封信(民间资金中介机构相关问题 ...

这是官方发布吗?

发表于 2015-1-10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现了好的家投资公司,也没人去监管,。。。

发表于 2015-1-10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s谁叫你这么贪心呢?记住这些血的家训,你的票子人家就是拿来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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