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个体诊所经营者感觉,医改让他们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什么时候政府关注我们这些基层诊所医生?让诊所也纳入医保,让老百姓也给刷卡啊?请问市社保局及卫生局相关领导,现在全民医保是大势所趋,诊所也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不能纳入医保定点单位有无法律依据,以及分诊医疗对个体诊所的影响。新规就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不包括个体诊所。 第一:患者到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由于有医保报销。但如果到私人办的个体诊所,病人可能一分钱都报销不了。对个体诊所经营的影响还不够大吗? 第二:全面实施的基本药物制度。对政府办的基层医疗机构,统一实行药品零差率,政府对之进行专项补贴。而对于个体诊所,即使他们愿意使用基本药物,也不会获得一分钱的补偿。 第三:在医生进修、晋升等方面,个体诊所还会受到一些政策的“区别性”对待。公办的往往可以一路绿灯,私人经营的则限制重重。一些卫生部门官员时常提出带有歧视色彩的建议,如民众生了病应到正规医院就医,尽量不到那些私人诊所去看病等等。在这类管理者眼中,仿佛私人诊所与“落后”和“不规范”等字眼有着天然的联系。 第四:在歧视性的环境下,办医成本高昂,限制无处不在,某些个体诊所选择走向发展的歧途,忽悠病人,乱收费乱用药乱诊治。因为没有医保待遇,大多数诊所提倡输液治疗,输液虽相对有利可图,但医疗风险相对增大。 第五:按照常识来判断,个体诊所当然也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范畴。但从卫生政策来看,他们却享受不到平等的地位与待遇,被无情地剔除出了“基本医疗机构”之列。这是否公平?在很多发达国家与地区,政府也会选择将医疗服务外包给私营医生,以减轻公立医疗机构日益加重的负担,保障公平的市场竞争,让民众获得更良好的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随着医生多点执业的放开,一直在我国医疗领域讳莫如深的医生个人办诊所有望全面放开。卫生部正在考虑鼓励有资质的医务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和国外资本进入中国医疗卫生市场,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需求。 现在,这种做法是否在背道而驰?基层医疗机构要迎来春天,政府卫生补偿这一步很重要,同样作为医疗力量组成部分的个体诊所群体理应享受到平等的政策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