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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cszyy

[群众呼声] 四川南充查处问题奶粉罚130万,拒绝公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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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前媒体对该案的报道,均未公布涉案奶粉的品牌。

发表于 2015-1-14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单位 黑名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发表于 2015-1-14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发表于 2015-1-14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发表于 2015-1-14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杜正国说,封存问题商品后,他们还将跟踪处理进展,向生产问题商品的企业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发函,要求对方在当地处理

发表于 2015-1-14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规定湿法工艺应用鲜牛奶,所以厂商可能是把乳制品还原后生产的产品。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企业利益大,还是百姓利益大?既然是无良企业,有关部门为何还要保护?
难道130万元罚款,予法无据?

发表于 2015-1-14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连骑摩托没带头盔开车没系安全带都要曝光当事人的姓名和照片,这个却被隐瞒起了。

发表于 2015-1-14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及时公布可能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小则影响个别人的利益,大则影响整个南充的奶粉形象,造成人心惶惶的不良后果
发表于 2015-1-14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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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下牌子呗,我们也知道不买什么

发表于 2015-1-14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多部法律规定,职能部门应主动公开问题商品的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发表于 2015-1-14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部门,不要把市民当傻子。
发表于 2015-1-14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单位 黑名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发表于 2015-1-14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上,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问题商品后,对外通报案件时以“某商品”代替并不鲜见。

发表于 2015-1-14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开通群众举报以来,南充市食药监局2014年接到举报线索300多条,除了性质恶劣的会公布品牌,“一般内部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4 21:25
文化路家乐福店雀巢奶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4 21:54
看来是个知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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