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1时30分,市交委(微博)联合市公安局向媒体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汽车非法营运行为的公告》,宣布从今日起启动针对汽车非法客运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公告》除进一步明确私家车和社会车辆禁止参与专车业务外,首次明确严禁汽车租赁公司利用从事租赁业务的车辆开展专车业务。 《公告》指出,凡在本市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单位、个人以及车辆,应当取得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核发的相应准运证件,并在核准的范围内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严禁无证无照经营。同时,《公告》明确,禁止利用私家车和社会车辆等非营运车辆从事客运出租车业务,严禁汽车租赁公司利用从事租赁业务的车辆开展专车等客运出租车业务。在此之前,各大开展专车业务的公司主要通过与汽车租赁公司和劳务公司合作来展开业务,此次“叫停”或许也意味着专车业务将无法在成都继续开展。 此外,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还将重点打击“克隆出租车”等非法行为。《公告》表示,凡是伪造、变造经营证件、行驶证件、车辆号牌,使用无牌证车辆,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证件、行驶证件、车辆号牌的,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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