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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XCMXC

[群众呼声] 天然气公司想钱想疯了吗。天价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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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1-16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哦,告它!之前有没有告知你费用没有了嘛?
发表于 2015-1-16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燃气经营第十六条 需要用气的用户,应当向燃气经营企业提出申请,并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供气,并按燃气计量装置实际计量收取燃气费。
用户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缴纳燃气费。逾期不缴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催缴,并可对生产、经营性用户收取每日不超过应缴燃气费1%。对居民用户收取每日不超过应缴燃气费3‰的滞纳金;自催缴之日起30日内仍不缴纳燃气费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停止对其供气。

发表于 2015-1-16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扣得有点多,确实是天价滞纳金。
发表于 2015-1-16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姐怕他们了,捆在银行卡上任他们扣

发表于 2015-1-16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普羅旺斯の童話 发表于 2015-1-16 14:44
姐怕他们了,捆在银行卡上任他们扣

就是    那就开通网上缴气费业务嘛     我们就可以避免这些问题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6 16:37
是不是又有人想双规老嘛

发表于 2015-1-16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屁儿有点黑哟!国家税款预期未缴才按日收所欠税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支持楼主依法维权:handshake

发表于 2015-1-16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

发表于 2015-1-16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稿全文公布 征集意见http://opinion.chengdu.cn/topic/2014-12/01/content_1611922.htm

 楼主| 发表于 2015-1-16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huang瓜 发表于 2015-1-16 16:44
这个屁儿有点黑哟!国家税款预期未缴才按日收所欠税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支持楼主依法维权

算了。我还是不惹它为好。给我一次教训。发帖的目的还是希望大家不要在被黑了。及时去交。免得受损失。

发表于 2015-1-16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MXCMXC 发表于 2015-1-16 20:57
算了。我还是不惹它为好。给我一次教训。发帖的目的还是希望大家不要在被黑了。及时去交。免得受损失。

:handshake

发表于 2015-1-17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天然气在哪,出来解释哈!

发表于 2015-1-17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牛了、、

发表于 2015-1-17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额看了一下,你那个欠款根本不是你自己欠的,而是他们没有收的,这他们没有收就收取滞纳金不是合法的。南充就是他们的问题,请核实。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1-17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有点高

发表于 2015-1-17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的霸王条款啊,没有交费或者忘记交费,交滞纳金是正常的,不过这费率太高了..............比那些黑心的高利贷都高啊,直接是叫抢,不是罚交滞纳金:curse:

发表于 2015-1-17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户不管是什么原因,没有按时交,或忘了交,适当扣点滞纳金以提醒交费,无可非议。但作为一个国家企业,还是要有一点社会责任感,还是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是想扣多少就扣多少。
发表于 2015-1-17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奇葩啊

发表于 2015-1-17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垄断,霸道!!!

发表于 2015-1-17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交钱收滞纳金,那么停气的话也应该给用户补偿才合理,支持这样的新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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