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给家乡的父老兄弟们提个醒
---兼向有关部门领导建个议
大家也许都看过了,本人给市国土局领导的“四问”网帖吧!
但是,不才匆忙之下,顾此失彼,意犹未尽。今才想到,房屋装修,是个牵涉全社会的事情。我还不得不向所有乡亲,再说上一些推心置腹的老实话。特别要提醒居住在城镇的父老兄弟们注意!
装修房屋时,千万不能国土局有的人随意在楼板上乱打乱拆,更不能乱改设计结构,拆动墙体啊!
须知,凡是不规则,非统一,而随意改变了结构的楼幢,在遭遇外力震颤催动之时,其所产生的受力失衡,物理律动反映,都与原始设计的整体情形大不相同。且不说,乱打乱拆,本身就可能造成程度不同的裂缝与变形。尤其是新建房屋,本来就没有完成正常的自然沉陷,收缩;(而旧房,又难免早就有了不少的损伤与残坏)如此之间,人为加自然因素,这房屋还没居住之前,其潜在危险不知不觉之中,就很可能已经形成了。一遇地震及其他外力推催震动,轻者,加大、增多裂缝、变形;重则断裂、倒塌,甚至整体倾覆。这就是我们的房屋建设,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监管的根本原因。大家可曾知道,为什么我们的房屋设计,一经批准实施,其法律效力是刚性的,不可动摇的,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正是鉴于血与命的沉痛教训,现在又把房屋的设计施工追责,由过去的“限期制”提升到了“终身制”。但是,如果我们在装修房屋时乱打乱拆。以后,我们若遇事故,不仅将承受丧失财产甚至生命的惨重损失。而且,更可悲、可怕,甚至无可奈何的是,还找不到追究责任的地方和对象!
我早已退休在野。也只在建设部门工作了一两年时间,更不是房屋建管的专业人士。但我凭感觉,应该由专业部门牵头,抓紧建立专门的装修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有关指导监督装修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条令条例。建立房屋物管人员的培训机制,让其当好房管的日常“警卫”。这就是我的一点不成熟,也不尽完善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