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制度建设。制定了《资中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救灾资金的使用原则与范围,自然灾害等级划分和灾情核查评估,资金预算安排、申请和拨付程序,救助对象核定和资金发放,资金监管和责任追究措施,确保救灾资金规范使用。 二抓审批程序。对救灾资金的审批制定了严格的程序,灾民救助对象核定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步骤确定,即:灾民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确保对象准确无误、救灾资金有的放矢。 三抓资金发放。尽可能将救灾资金纳入“一卡(折)通”统一发放,尽量减少中转环节;未通过“一卡(折)通”发放的乡镇原则上应由救助对象本人领取,对无能力领取救灾资金的老弱病残人员,可委托他人或由村委会指定人员代领,代领人员必须签字盖章,并将资金及时送达救助对象,确保救灾资金安全发放。 四抓监督检查。在每下拨一笔救灾资金后,县民政局及时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查阅账目和走访受灾对象等办法,跟踪检查救灾资金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救灾资金真正用于受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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