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棋〔2015〕2号 营山县中国象棋协会 2015年“迎春杯”中国象棋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营山县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营山县中国象棋协会 营山县统计局 三、竞赛时间、地点: 1、少儿组:2月21日—22日根据报名情况分组比赛; 2、成人组:2月23日比赛。 3、各组别的比赛地点均在营山县会展中心。 四、参赛运动员资格: 凡中国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少儿组限中、小学校学生参加)。 五、竞赛组别: 1、少儿组(限中、小学校学生参加); 2、成人组(营山籍中国象棋爱好者)。 六、竞赛办法: 1、采用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2、自然限着40回合,提出方“将军着数最多计8着”; 3、基本用时20分钟; 4、计算成绩顺序:①积分②对手分③胜局④后手胜局;原则上名次不并列; 5、比赛实行积分编排制,成人比赛9轮;少儿分组比赛5轮,2月22日下午总决赛4轮。 七、奖励: (一)成人组运动员获本次比赛个人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名奖500元、第三名奖300元、第四名奖200元、第五至八名奖100元。 (三)少儿组运动员获本次比赛各组奖前八名,第一名奖奖牌一个,二至八名发奖状一张。少儿总决赛后奖前八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00元、第四名奖70元、第五至八名各奖50元。 八、参赛运动员要求身体健康,无心老血管疾病,办理了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学生组运动员还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内、外接送、陪护。凡比赛期间发生伤、病和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九、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2月16日为报名时间,成人以单位组队每队交参赛费200元,个人参赛每人交参赛费50元。少儿每名参赛运动员交报名费30元。 十、报名联系人: 邓其林 18086918682 冯 飞 13990757999 李 牧 13890787953 谭孝仕 13990896839 营山县中国象棋协会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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