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民反映“蓬安天成乡政府强增(征)基本农田 用于房地产开发”相关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 你在网上反映“蓬安天成乡政府强增(征)基本农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问题,现我们回复如下。 一、我乡政府征用你社土地的基本情况。 2010年,县上下达了我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为了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促进场镇发展,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当时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原天成乡计生服务站已经垮塌的房屋原址约300平方米用于建设该项目。并确定该建设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建设施工单位。2011年3月23日,10家公司参与了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最后蓬安县第二建筑公司竞标成功。乡党委政府与开发商达成协议,由开发商修建综合文化楼,共建5层。其中第二层作为乡综合文化站,其余楼层由开发商作为商品房出售,乡政府给付开发商二楼文化站建设资金19.95万元,开发商给乡政府18万元土地开发费用。合同签订后,3村、4村、5村部分干部群众反映,按当时的方案修建综合文化楼后,街道通往3村、4村、5村的道路就全部堵塞,群众运输物资必须通过政府院内,不利于天成场镇长远发展,党委政府考虑到该意见确实提得合理。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党委政府与开发商多次协商,由开发商将竞争性谈判获得的计生服务站土地留出宽8米的街道(土地面积约160平方),并硬化长约200米的公路。考虑土地地块的价值差异和开发难度,乡政府将重新征用5村3社土地约1.5亩左右(其中稻田0.4亩,荒坡1.1亩)作为占用开发商土地和修建街道的补偿。并与开发商于2011年4月29日达成协议。事后乡上要求村上去召开5村3社群众会议,商讨土地征用相关问题。2011年5月26日,乡政府与5村3社签订了土地征用协议,并于年底给付了土地补偿款和青苗补偿款。乡党委政府在向上级部门申请土地征用的过程中,由于申报手续不齐全,申报未能成功。 二、开发商强行施工党委政府采取的措施。 从2012年开始,开发商一直要求乡政府落实给予的土地并办理国有土地手续,以便他们开工建设。由于我乡国有土地手续无法兑现落实,开发商多次要求履约。如不按协议办理,他们将强行修建,2014年11月,开发商不顾党委政府劝阻,强行施工建设,党委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多次给开发商发了停工通知书,开发商仍间续施工,2014年 1月19日,党委政府通知供电部门和水厂,对该处违法工地采取了停水停电措施,该工地从2014年1 月19日已经停工。具体事宜党委政府将进一步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三、关于网民反映“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家的基本农田用于房地产开发。期间无任何知晓沟通,我家的基本农田就成了工地了”的问题。 经调查了解,在2011年签订土地征用协议以前,该社由于外出人员较多,该村村干部组织5村3社群众召开群众大会未能成功,确实仅有少部分群众参加,包括你的亲兄弟杨清玉也参加了会议,并签字同意。该土地征用群众讨论决议没有达到法定人数,确实不合法。2014年12月22日,该社召开群众大会,由于该社共有40户,外出16户,参会的户数仍然只有24户,签字同意的只有20户,达不到规定的户数。由于你长期住在南充,村上没有联系方式,几次未参加会议是实。 至于你反映该地块属于你家承包地的问题,我们已在你向我们反映问题时就安排村上做了调查了解,没有任何依据证明属于你家的承包地,你可以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于有网民回帖称你是因为经济利益而在网上发帖的事,绝不是政府有意为之,而是个别人的猜测,不排除别有用心的人故意煽动你的情绪,也请你保持高度的理性,以理智的态度发表言论。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对你反映的土地违规建设和复耕的问题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也希望你继续关注和支持家乡的建设,对家乡建设多提宝贵意见。 蓬安县天成乡人民政府 二0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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