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分销商导入政策
2015年1月31日前签约的分销商适用此政策
一、 二选一收益政策(两种方式,任选一种):
以下两种方式只能二选一,并根据所选择的方式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后不可反悔撤销,责任自负。
1、 120%收益保障满两年退出政策
参与线上产品销售利润35%的分配,2年内个人税后总收益达120%时不再继续参与此项分配;截止2年时限,如个人税后总收益不足投资额的120%时,公司对差额部分金额予以补齐,分销商届时不再参与此项分配。
2、20年收益保障政策
按3+17年的方式参与线上产品销售利润35%的分配,公司不承诺个人投资具体回报,不得中途违约退出。
二、 分销商所获得的大礼包奖励资格将转换为分销商奖励分红参与上述线上产品销售利润35%的分配,分配期限为三年,自获得大礼包资格之日算起,满三年截止。
三、 拥有原始股的分销商,其持有的原始股继续保留。
四、 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地分公司客服部。
本政策自2015年2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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