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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家庭] 野外捡到天然宝藏,归自己所有还是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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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8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宝新疆一位牧民捡到一块重达7.85公斤的“狗头金”,外形颇似中国地图,牧民自然喜笑颜开,可有律师在网上棒喝一声,说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牧民如果不上缴,涉嫌侵占罪。不过随后又有法学教授站出来说,就法律规定来判断,狗头金应属个人所有。一时间,狗头金的归属问题,引发媒体与网民们的热议。

有首老歌唱道,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精美的石头会唱歌,只要你懂得它的珍贵,山高路远也能获得。这不,牧民山高路远中捡到这块精美的石头,可它唱的“歌”,却是一片争议之声。它能“给勤奋者以收获”、“给善良者以欢乐”吗?更恰当点说,它能“给幸运者以财富”吗?从一些网站的帖子来看,大多数网民支持牧民先占先得,而非收归国有。


在争论中,狗头金显然成了情、理、法的一个载体。合情未必合理,合理未必合法,人们寻求的是情、理、法的一个平衡点,最终当然还是得由法说了算。


从“情”的角度来说,可能谁心中都有一个“美丽的传说”,期盼某天不小心就捡了一个大宝贝,从此可以财务自由,从此不必再做房奴车奴孩奴。不偷不抢,不偷采私挖,走在荒山野岭里,捡到一块地表的纯天然的狗头金,就是这个美丽梦想的现实版,所以,从情感上来说,夺走这块狗头金,似乎就是夺走了自古以来人们心中的那个“梦”。


从“理”的角度来说,个人之利虽然要服从国家之利,但国家之利不能建立在剥夺个人之利基础上。先秦时期就有“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的富民思想,藏富于民历来是强国之道。因此有论者认为狗头金收归国有,是“与民争利”,若放任这种观点横行,国家可将公民财产剥夺到一无所有。


从“法”的角度来说,正如法学教授何兵指出的,这块狗头金既非“埋藏物”,也非“隐藏物”,一块石头也构不成“矿藏”,法律应该禁止公民私自采矿,但不应禁止公民“捡石头”。


狗头金本质上还是一块石头,不能因为其市场价值,连偶然的拾得,都不受到法律保护。


归根到底,无论是情,是理,还是法,需要平衡的还是一个“利”字,是对“个人之利”的界定与分配的问题。国家当然需要保护特定资源,但在法律上应该对无主物的范围作出科学而明确的界定。像牧民路拾狗头金,老百姓普遍认同先占先得的原则,正因如此,一听说有律师说“要上交国家”,就群情激愤。尊重约定俗成的社会习惯,尊重民情民意,不要动不动就收缴,这样才能达到个人之利与国家之利的和谐。 c2c8430d180ffe51e99fbf6bc116818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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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8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财莫露相,莫伸张!:L

发表于 2015-2-8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現在這社會  只要有價值撿到的見到的都是國家的  烏木 狗頭金  連人家老祖宗的墳都要挖開國家的  美名其曰:考古 研究  :lol

发表于 2015-2-8 15: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藏到起,哪个都不说。;P

发表于 2015-2-8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捡来知道就好,没有必要让太多人知道。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一传十,十传百,一下全中国都知道了。

发表于 2015-2-8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像这情况应该归自己可有

发表于 2015-2-8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与民争利不是什么好事?

发表于 2015-2-8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有价值的国家怎么会让你成为个人所有呢:lol

发表于 2015-2-8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早些年间,我在某地捡了个光绪5年的金砖、170克左右。还有一份火纸写的信。我用化学密度知识测出密度和金相差。于是我父亲拿去金行测,才知不是金。空欢喜一场。、

发表于 2015-2-8 19: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老家猪圈坑坑的鹅卵石一刀劈开全是玉来的,去抢啊!:curse:

发表于 2015-2-8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好说,比如个人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名曰不动产。但土地使用法又规定,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上的附属物归国家所有。他们矛盾吗?所以不好说。

发表于 2015-2-8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玲子 发表于 2015-2-8 17:48
只要有价值的国家怎么会让你成为个人所有呢

怕是归国家哟
发表于 2015-2-8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关注

发表于 2015-2-8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德与法,情与理本身就是错综复杂的平衡就好
发表于 2015-2-9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捡来的就时候i自己的

发表于 2015-2-9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等我捡到就晓得了:lol

发表于 2015-2-9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统统收归,个人闷到起。

发表于 2015-2-9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统统收归国家:lol

发表于 2015-2-9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 是自己的了

发表于 2015-2-10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不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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