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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电动车上户强制购买保险是支队长决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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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市公安局及交警支队:
      2015年2月10日下午,本人在南充市交警1大队给电动车上户交费时,收费员要求除交30元工本费外,还要求必须交90元事故责任保险费,否则不予上户,她说这是南充市交警支队规定的。本人当即表明,只给电动车上绿色号牌、不交事故责任保险费。当时上户的其他人都极不情愿被迫交了事故责任保险费。我请她把她的领导叫来咨询一下,一位穿交警制服的警员来后说,这里没有领导,电动车上户必须交事故责任保险费,否则不予上户,这是南充市交警支队的支队长决定的,如不服可向南充市公安局或交警支队投诉。请问:2014年10月22日南充市交警支队公开发布的电动车上户自愿购买事故责任保险费作废了吗? 如已作废, 请再重新发布一更正公告, 不要把广大中下层买不起矫车的普通老百姓当猴耍。拜托!
                                                                                                                              一位没有上到户的贫苦电动车用户
                                                                                                                                         2015年2月10日晚
附:南充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须知
南充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须知
一、注册登记的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防范和打击偷盗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
二、注册登记时间及范围
2014年11月1日起,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号牌分为绿色和白色两种。对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必须是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km/h、空车质量不大于40kg、车轮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mm、外型尺寸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色号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白色号牌。
2015年1月1日后,超标电动自行车将按新政策进行规范管理,对没有上户的电动自行车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办理注册登记的部门
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工作。
四、注册登记的条件
1、现场查验车辆。
2、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3、提交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购车发票遗失的,可凭销售单位出具的证明及其购车发票存根复印件,或所有人所在单位或住所辖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4、提交车辆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合格证、进口凭证遗失的,可凭销售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所有人所在单位或住所辖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5、核发绿色号牌的车辆,自愿购买事故责任保险。核发白色号牌的车辆,必须提交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
五、收费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由辖区公安交警部门收取牌证工本费30元/辆。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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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保险也是为了你们这些电动车主好,免得出了事又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装弱势群体!

发表于 2015-2-1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保险是为你们自己好!免得出了事情装得可怜兮兮的。

发表于 2015-2-1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交保险是对的撒,路上跑的,本来安全系数又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1 09:41
龟儿子,保险该买嘛。把人撞了,你保险都交不起,难道赔偿负担得起!?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2-11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的关键在于,既然有明确的规定,上绿牌的车辆,自愿购买保险。那么,如果人家符合条件,就得给人家办牌。不能强制一刀切。

否则那规定算什么?执法是不可以这么随意的。

如果按照上面网友的逻辑,打着为了安全的旗号,是否交警也有权力要求所有交通工具都买强险,要求路人也都买强险?这推论出来的结果显然很荒唐。

发表于 2015-2-11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能买还是尽量买吧,为自己、为他人、更为家人,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担当!!!!不管是开车、还是骑车,安全常记心中。
 楼主| 发表于 2015-2-11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5-2-11 09:45
问题的关键在于,既然有明确的规定,上绿牌的车辆,自愿购买保险。那么,如果人家符合条件,就得给人家办牌 ...

你能上网,说明你读过书受过教育,请不要骂人.问题的关键不是愿不愿和该不该交,而是交警部门不能随意改变自己或经政府审批的电动车上户自愿购买保险规定,即使更改,也应重发公告,要依法行政,不能哪个领导口头随意决定.
 楼主| 发表于 2015-2-11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地山水 发表于 2015-2-11 09:27
交保险是对的撒,路上跑的,本来安全系数又低

你能上网,说明你读过书受过教育,请不要骂人.问题的关键不是愿不愿和该不该交,而是交警部门不能随意改变自己或经政府审批的电动车上户自愿购买保险规定,即使更改,也应重发公告,要依法行政,不能哪个领导口头随意决定.
 楼主| 发表于 2015-2-11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9.4.252.x 发表于 2015-2-11 09:41
龟儿子,保险该买嘛。把人撞了,你保险都交不起,难道赔偿负担得起!?

你能上网,说明你读过书受过教育,请不要骂人.问题的关键不是愿不愿和该不该交,而是交警部门不能随意改变自己或经政府审批的电动车上户自愿购买保险规定,即使更改,也应重发公告,要依法行政,不能哪个领导口头随意决定.
 楼主| 发表于 2015-2-11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9.4.252.x 发表于 2015-2-11 09:41
龟儿子,保险该买嘛。把人撞了,你保险都交不起,难道赔偿负担得起!?

你能上网,说明你读过书受过教育,请不要骂人.问题的关键不是愿不愿和该不该交,而是交警部门不能随意改变自己或经政府审批的电动车上户自愿购买保险规定,即使更改,也应重发公告,要依法行政,不能哪个领导口头随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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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关键你妹,把你撞死了哪个赔你!  (2015-2-11 09:49)  回复

你跟你妹买保险没有?没买赶紧求警察叔叔强制你买去,否则被撞死了就象撞死了条狗,没人会理会你。

发表于 2015-2-11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户这么恼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1 10:46
国家规定电瓶车买保险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时常骑电瓶车的人横冲直撞,撞了人,车,总是拿自己是贫穷人没钱赔不起,当理由,借口。现在买了保险,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出了任何问题有保险公司,所以买保险是防范与未然!

发表于 2015-2-11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保险是对了的。。骑电瓶车的好多不懂交规乱骑,出了事情有保险公司也是好事三。

发表于 2015-2-1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凭自愿,就不能强迫买保险。请纪委查查支队与保险公司有无利益关联。

发表于 2015-2-11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保险是对了的。。骑电瓶车的好多不懂交规乱骑,出了事情有保险公司也是好事三。

发表于 2015-2-11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应该买交强险……

发表于 2015-2-11 13: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2-11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好啊,每个中国公民都该买一份保险。不然对不起开保险公司的老板,那些老板又是什么人,一般来说不是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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