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资中县两渡乡卫生院(现两渡乡卫生院改制,已撤销)医生,现年78岁,于1960年参加工作,1995年3月退休,退休时资中县卫生局以资卫[95]09—16号文件下发了离退休的通知。在这份文件中写明:我的连续工龄36年,现月工资标准为447元,根据国发[93]79号文件规定,只计发90%,即402.3元。从1995年4月1日起执行。 我已退休14年,但至今我未领到退休工资,多次找资中县卫生局,均无结果。 2009年2月19日上午10:00,我再次到资中县卫生局办公室,询问我的退休金一事,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给我复印一份《解除劳动关系书》,该关系书中写明:我已于2004年11月30日与两渡乡卫生院解除劳动关系。(注:今天以前我不知道有这份《解除劳动关系书》,并且是在我73岁时,就是退休达9年之后由别人替我签订)。 该工作人员说:“你已与资中县卫生局解除劳动关系,已和我单位无关,不属于资中县卫生局退休人员,不要找我们,没有退休工资,自己想办法,与我们无关。” 无奈之下,我去资中县民政局找刘局长,刘局长不在,办公室人员打电话给刘局长,刘局长对我说:“你是资中县卫生局退休人员,你去找卫生局,我们不管。”我只有去资中县政府综合办公室,资中县政府综合办公室人员说:“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解决你们的问题,你们还未得到解决吗?你还是去找卫生局长解决。”我说:“卫生局不管,让我找政府。”于是她们建议我找资中县政府群工局的田主任,并于当时给田主任打电话,落实田主任在办公室。 我到了资中县政府群工局找田主任,可群工局办公室两位女工作人员声色历疾的问:“找哪个?干啥子?出去,出去。”我说:“我找田主任。”她们马上说:“这里没有田主任,也没有姓田的人.”我说明了我来的原因。她们说:“你去找资中县卫生局,我们不管。”并将我赶出办公室。 我又重新回到资中县政府综合办公室,县政府综合办公室又让我去找资中县劳动局,我到县劳动局时,时间是上午11:50分,资中县劳动局只有一名女工作人员,我说明来的原因后,她说:“你是资中县卫生局退休人员,去找卫生局解决,我们不管。” 我和我老伴在中县卫生局外等到下午,又一次去资中县卫生局人事科办公室,我对人事科长说:“解除劳动关系一事,我不知道,并且解除劳动关系书不是我本人签字,而且是在我退休9年后,我当时年龄已达73岁,是否符合《劳动法》。”当时资中县卫生局监察大队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嘲笑说:“中央开会,你不知道,难道会就不开了吗?你人不在,有人帮你签字,还不好吗?谁给你签的字,你找谁去。”人事科长接着说:“你已与卫生局解除劳动合同,你已不属于卫生局退休人员,卫生局不管,你拿38000元去买四川省正在推出的养老保险。”于是我提出找一下卫生局局长。人事科长说:“局长不在,找他没用。”由于离家较远(有40多公里),要在天黑前赶回家,我只好离开资中县卫生局。 本人不明之处: 1、已退休人员可否再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合同书不是我本人签字有效吗? 3、从95年3月退休至今,我的退休费呢? 4、我是非农村人口,没土地,没有任何收入。我该如何办? 5、国发[1978]104号文件,国发[1993]79号文件,财社[2003]14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如何才能让资中县卫生局落实? 6、温总理一再强调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可是资中县卫生局是如何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呢?[em02][em02][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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