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小城的年,不曾繁华,却乡情浓烈。如同陈年的酒,朴实却醇香,让人在天涯海角,走遍全山万水,依然想回来的小城。
小城很小,小到用《士兵突击》里二哥说的话,一支烟的功夫,能够绕个遍。也是许多年轻人离开的原因。可是一到年关,所有人返回。翻过山,越过海,以为他乡总可以当作故乡,却遗忘心里的呼唤,所以游子归来,不需要理由,只有一颗心。
小城很旧,旧得像外公那双充满茧的双手,看着人来人去。
却总是在回来之时,一点一点的看着变化。哪有沧海,不桑田的道理?
再怎样,总要回来。
初三到家,母亲那盼望的目光得以安慰,早早张罗了一桌饭菜,还在路上,就在催我大哥赶紧将我接回来。到家之时,还未得到歇息,母亲慌张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一看到了饭点,马上让我上桌。一筷子一筷子的给我夹菜,深怕我吃不到。一看,全是家里地道的菜。虽不精美,却口味得宜。满足的吃完,母亲匆匆按下我,快乐的洗碗去了。
收拾好行李,母亲怕我耍不好,赶紧的让我和她一起上街,说去看看这个许久未回的城市。
沿着儿时的铁路走着,几分钟就走到了城里。
和记忆中没差别,两边的路,还是那些小玩意。摆摊的人,还是那些人。只是岁月已经爬上他们的额头,皱纹走上了她们的脸。
城镇里,孩子们玩的东西和从前依旧,款式落后的风筝,只要颜色鲜艳,依然是孩子们追捧的玩具。待售的风筝挂在路边,风一吹,飘起了尾巴,用鲜艳的颜色招揽着过往的孩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