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淘汰房产证、房价将影响楼市、小产权房可以转正了、赶紧卖房子…… 今天的朋友圈,各种传言漫天飞,到底哪些是真那些是假? 蜀叔今天好好为大家“去伪求真”,千万不要误读并夸大新规的作用与影响。 咱们一起,把它彻底搞醒豁了!
▶误读一:不动产登记就是商品房登记
正解:不动产不仅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还有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在大家眼里,不动产想到的是城市的商品房。 其实,不动产的含义很广范,土地的种类也有许多。
▶误读二:旧的房产证强制更换
正解: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小产权房不会发证。 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误读三:房价“杀手”
正解: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意义首先是摸清国内不动产市场的状况,为将来土地供应、市场调整、城市规划、开工建设等提供基础性的参考依据。其次,是使房产交易更安全、更便捷、更顺畅;再次,是为未来房产税课征提供一个必要条件。不动产登记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会直接影响到楼市。 就房价而言,《条例》的实施不会直接影响房地产的供求关系,更不会令房价应声而落。虽然短期内对二手房有影响,但不会成为左右房价下降的核心要素。有专家表示,期待不动产登记会让房价大幅回落并不现实,因为整个制度建设并非以打压房价为目的。
▶误读四:小产权房趁机“转正”
正解:针对城乡社会普遍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强调,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现行法律法规明确,世界普遍实施土地用管制。 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这样的念头应该打消。
▶误读五:“以人查房”和“以房查人”
正解:目前,查询房产信息,只能以房产地址查询,且不是什么人都能查,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且必须提供查询目的和查询的证件。即便不动产登记落实后,查询不动产相关信息仍需通过地址来查询。事实上,可以公开查询信息,也并非网友们之前所期待的“以人查房”。虽然条例要求实施不动产登记,但不动产依旧属于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且条例里并未出现“以人查房”的说法。
▶误读六:《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实施是反腐“利器” 正解:通过查询某人拥有的房产数量确实可以暴露出一些问题,但是反腐不仅仅只是查房产这样简单的问题。在打击腐败方面,《条例》的实施是否会成为反腐利器呢?目前,在信用体系不完备、个人各方面的信息没有联网的情况下,“以人查房”恐怕很难完全落到实处。
▶误读七:不动产登记条例“铺路”房产税 正解:是否征收房产税,不只取决于技术问题,而是取决于我们未来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整体设计情况。从目前看,《条例》实施为征收房产税打下了基础,但不应成为征收房产税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