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订金——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购房者需在此期限内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合同。一般情况下,这个可以视作预付款。不过,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认筹金——“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像有些楼盘广告打出的“存5万抵10万”中的5万就是认筹金,交了钱的客户也叫认筹客户。认筹以后,等到楼盘开盘,认筹客户则可以优先选择房型。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则如数退还给购房者。但是“认筹金”的实质作用是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燃眉之急。
诚意金——即意向金,这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中介与买卖双方之所以签定什么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在这四个“金”当中,除了第一个定金是不能退还的,其余三个金都可以退还。不过,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研读购房合同。不明白不清楚的要仔细询问,不要迷迷糊糊就过去了,对于约定的条款也一定要写进合同里。
买房去哪儿——三都汇朝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