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全国人民书——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
以小城镇建设为名,为当官的开拓发财之道
中共中央纪委领导:
我们是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花桥村的村民,现在我们把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从搞小城镇建设以来的违法行为向中共中央纪委领导投诉一下。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从1996年至2012年在花桥镇征用耕地600亩左右,我们群众只知道1996年四川省政府批准花桥小城镇建设用地300亩,2008年灾后重建企业用地50亩,其余没有任何批文。
1、1996年四川省政府批300亩,花桥政府分批已在2004年就征用完了,没有任何安置补偿。
2、花桥镇政府领导杨时立和广安区国土局郑春华2013年以193号文件向群众公开回复意见书说:“2008年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未启动,也未用地”。2009年在没有批文的情况下花桥政府在花桥村9、11、12、13组非法征地200亩左右,用于房地产开发全部修建成了商品房出售,从中取得暴利。难道乡镇政府有权征地吗?这种行为就不违法吗?
3、2012年花桥政府又在花桥村6、11、12、13组非法征地66亩多,群众向花桥政府要征地批文和安置补偿,政府领导说:“这是1996年没征完的”。群众说:“1996年的300亩地早就征完了,哪里还有”?花桥镇副镇长、人大主席金鑫说:“批300亩按习惯面积有七八百亩,甚至一千亩,我们还没征完”,真有这个道理吗?这是哪级政府的规定?难道一个批文要过有几十年的有效期吗?
4、村民向广安区法院起诉广安区国土局关于征收土地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安置补偿、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向群众公开。区法院于2012年8月16日判决广安区国土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行为违法,3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强制执行书都下达了。后来法院不给予处理、不执行,这里面又存在什么问题?
5、花桥镇政府以袁东平、金鑫为首,伙同花桥村支部书记叶启明和9、11、12、13组组长与房地产老板官商勾结,伪造假名单、假证明,以安置房为名,而实际是商品房,隐瞒国家骗取税收,不交国税。造成上亿的资金落入这些大小贪官的腰包,这是花桥人民的巨大经济损失。
6、广安区法院到花桥来调查2008年土地未征收的情况,花桥镇政府为了掩盖非法征收土地的真相,就派政府人大主席金鑫、花桥村村长杨建均、12组组长于友亮带到水沟作假证,说这片地就是2008年没征用的地,欺骗法院。群众拿出很多真实证据,证明2008年12月30日的批文2009年已经征了地,法院不承认事实,不深入群众调查事实真相,只相信当官的,不为老百姓主持公道。所以第二次审判区法院不依法办事,不实事求是给我们作出了错误的判决,掩盖了区国土局郑春华和花桥镇以袁东平为首的大小官员的贪污罪行。
7、我们向花镇政府和广安区国土局要征地的政策和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花桥镇政府领导说:“这些都没有,你们是要不到的”。(其实养老保险不是没有,而是花桥政府把我们的指标拿去卖给他们的亲朋好友了,所以我们得不到养老保险)。我们又向广安区、市相关领导请示说明情况,谁用地,谁承担,这是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政府解决。这么几年了都没有得到解决。土地是老百姓的衣食饭碗,花桥政府和区国土局非法征收土地不给老百姓解决生活问题,这不是把老百姓往死路上逼吗?
8、我们于2013年3月份上京找了国家信访局、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法院反映了我们的情况,各级领导对我们说:“你们土地被政府征用的遗留问题,要相信政府一定会解决好的”。我们抱着感激的心情回到了广安花桥。我们又把材料和证据向广安区纪委领导、广安市纪委刘光辉书记、四川省纪委王怀臣书记、四川省国土资源局领导、四川省监察局领导、四川省委王东明书记,驻四川省中央巡视组,各寄出了材料,至今杳无音讯,我们的心都凉了。这真是老百姓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伸。
9、村民的房屋拆了,属于集体的土地,也没有征收批文,花桥政府不知以什么方式把宅基地强行进行拍卖后修建成商品房出售(胡家祠堂、凌家院子、于家院子、杨家院子等等)面积共50亩左右。
10、2013年花桥镇杨时立任书记时修建污水处理站,这是民生工程,为民造福我们大力支持,按国家规定申请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先征地,再修建。而花桥政府把修建污水处理站土地的指标拿去搞房地产开发,再向农民租田10多亩来修建污水处理站。我们找花桥政府要建设用地批文,政府不给,说没有,没有批文怎么来证明这是民生工程。后来政府串通修污水站所占农田的部分村民私自签订了租田合同,没有通过群众,欺骗了少不明真相的群众,掩盖了花桥政府杨时立的违法行为,民生工程是永久性的建筑,租地和借地来修建。国家有这样的规定吗?这种作法合法吗?
而现在花桥政府和广安区国土局局长郑春华对老百姓的答复各不一样。花桥镇党委书记杨时立对老百姓说:“2009年和2012年的地我们政府征了的,都有批文”。他只是口头上说,不把批文拿出来给群众看,实际就是没有批文,这是在欺骗群众。开发商还在花桥非法征收的集体土地和宅基地上继续修建商品房出售。广安区国土局对群众说,2009年和2012年根本没有在花桥征地,也没有相关批文,我们国土局不认可的。花桥政府和广安区国土局他们之间对老百姓的答话是牛头不对马嘴、自相矛盾。这就说明花桥政府和广安区国土局对花桥征地里面存在有多大的问题,有天大的阴谋,有见不得人的大事。不知是哪级领导在给广安花桥这些大小贪官做保护伞,广安区花桥镇违法征地这一铁证的事实是摆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各级领导都知道,他们为什么不闻不问、不查不处。以法治国以法执政,用法律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难道这是一句空话吗?
我们老百姓认为在四川省广安区对我们花桥镇征收土地的相关问题是没有希望解决的,他们各级领导都是一条线上的,他们的腐败堡垒是很坚固的,广安区国土局局长郑春华、花桥镇前党委书记袁东平、(次)党委书记杨时立、金鑫他们和广安市委、广安区委领导都有着很密切的私交关系。所以老百姓反映的具体情况这么多年迟迟都得不到解决。我们现在只有深切盼望中央纪委领导抱着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到我们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来,实实在在的调查村民的实际疑难问题,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我们要吃饭,我们要生存! 花桥镇花桥村全体受害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