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1
建议将四川列为
全国清洁能源示范省
建议提出,四川地处长江上游,是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结合部,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四川加快建设长江经济带,不仅是必要的,也具有独特的条件和巨大潜力,但四川深化长江经济带建设也面临诸多挑战。为此,四川代表团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加快长江经济带建设支持四川发展。
建议提出,全面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川境段功能,尽快实施宜宾至重庆段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宜宾至水富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统筹推进岷江、嘉陵江、金沙江、渠江、沱江等支线航道以及泸州港、宜宾港、乐山港、广元港等内河港口建设,研究论证金沙江攀枝花至水富段航运资源开发,加快开展长江干线17座过江桥隧项目前期工作。
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和城市群交通网络,进一步加快成都至康定、汉中至巴中至重庆、昭通至攀枝花至丽江、重庆至昆明等铁路项目,绵阳至九寨沟(川甘界)、西昌至昭通(四川境)、仁寿至井研至屏山新市、屏山新市至金阳至攀枝花、西昌至香格里拉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并给予资金支持,尽快开工建设。支持推进成都新机场、乐山、宜宾、泸州、巴中、甘孜、阆中等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建设。
建设优质清洁能源基地为重点,构建多种能源全面协调科学发展、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将四川建成国家重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依托电力、天然气和原油输送,将四川打造成国家综合能源枢纽。同时,支持我省丰水期富余水电消纳,授予我省水电上网和销售电价的临时审批权,在我省开展丰水期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并将四川列为全国清洁能源示范省,从促进清洁能源消费和生产两个方面在全国率先确立“东部浙江、西部四川”的清洁能源示范格局。
大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节水供水重大项目,加快已建成项目病害整治,完善防洪排涝设施,着力构建节水供水、防洪减灾体系,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建议还提出,希望国家有关部委能够支持四川加快创新驱动产业优化升级,建设国家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建议国家增加中央财政对长江上游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引导和推动区域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建议国家实行差别化产业发展政策。适当放宽长江上游地区具备资源优势、有市场需求的部分行业准入限制。支持泸州、宜宾、乐山等地建立与成都、重庆保税区联动的保税港区,执行协调统一的优惠政策。将成渝经济区与东盟的商品贸易纳入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推进人员和商品通关便利化。同时希望国家制定承接产业转移的优惠政策措施,支持长江下游制造业向上游资源产地和市场腹地转移,鼓励沿海制造业向内陆转移布局。国家尽快批准成都高新区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天府新区打造区域创新发展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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