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208|评论: 4

3•15成都楼市维权:买房拒绝欺骗 捍卫回家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15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15成都楼市维权:买房拒绝欺骗 捍卫回家路
2015/03/15 08:06 来源:搜狐焦点网  作者:狐狸君3号 [url=]0[/url]条评论
[url=]用手机看[/url]

  又见一场权利饕餮的大节:3·15消费者权益日。作为楼市关注的焦点,房产维权的飓风已然呼啸而至。回望2014年波谲云涌的房地产市场,在去库存紧迫,购房者观望态度悠然的状况下,开发商逐渐重视房屋质量的同时,维权事件仍屡见不鲜!

  开发商虚假宣传,延期交房,购房者遭遇霸王条款,物管失职,墙体裂缝、楼梯倾斜等“质量门”……重重问题不断刺激着购房者的神经,侵犯着购房者的权益。适逢一年一度的3·15,搜狐焦点成都站将与购房者一起向着维权出发,肃清回家的路。

  买房前:货比三家看上“你”最初的承诺成儿戏

  走在买房安居的回家路上,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之前最重要的就是选房与鉴房。不可避免的,在选房与鉴房的关卡里,擦亮眼睛,辨别真伪,是购房者与开发商虚假宣传周旋的必须技艺。但是,经过购房者小心翼翼货比三家后选中的房子,也不见得就能逃脱被蒙骗的命运。

  车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业主或担风险

  【典型案例】:11月15日开始,内江某楼盘打出“买房送车位,实得2718元/㎡”起的广告,在此之前,该楼盘5500元/㎡的均价已经持续了近半年。后经过记者走访后发现,该楼盘每平米售价仍在4400-4600元之间,只不过开发商选择了买房送车位的营销手段,并且赠送的车位目前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维权】:按照国家规定,商品房买卖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包括车位。开发商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车位赠予业主,可被看作是一种促销行为,即把未来权利赠予业主,法律上来说是可以的。但是这种赠予未来权利的行为对于业主来说有一定的风险,该权利也存在缺陷和瑕疵,因为最终必须由开发商取得车位的预售许可后,赠予权利才能实现。

  宣传每平方3287签约却成5628

  【典型案例】:青白江区市民陈先生看上了青白江某楼盘,并决定购买。根据开发商的宣传,算上赠送面积,房子“实得价”仅3287元/平方米。可等到陈先生签合同时,他却发现是按照5628元/㎡的建筑面积计价。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5-3-15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虚假宣传,延期交房,购房者遭遇霸王条款,物管失职.楼市关注的焦点,房产维权的飓风已然呼啸而至.平昌也一样。

发表于 2015-3-21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必须的

发表于 2015-3-22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露骨偶的。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