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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四川眉山中院为政府拆迁炮制了“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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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6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法院肩负着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神圣天职,应当依法办案,未经依法审理的案件,不得违法人为作出判决。但是,四川眉山中级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却置若罔闻,公然在眉山市政府实施的“眉山新城”违法征地拆迁活动中充当“打手”,并炮制了一起震惊眉山的“谢志明冤假错案”。
这起“冤假错案”我们从这里说起:“东山生态养殖场”位于眉山市岷东新区富牛镇牛路口村7组,占地十亩,起建于1983年,由荒山开垦改建而来,于2009年取得营业执照,属依法登记备案的个体工商企业,业主谢志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东山生态养殖场”被眉山市人民政府悄悄纳入了岷东新区建设“圈地范围”。
与此同时,“东山生态养殖场”还属于涉军合法财产。
2014年4月,中央政法委、中央军委总政治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及时解决军人军属在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方面的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政法机关要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对涉军纠纷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结案、优先执行,尤其对执行重大军事行动任务部队官兵及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解除官兵后顾之忧。”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积极指导和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把涉军维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综治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双拥”共建活动范畴,注重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完善物质保障措施,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必要条件。
近年来,眉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了再造一座占地69平方公里的“眉山新城”,为了这项“政绩工程”,政府主要官员任然急功近利,进而大面积违法圈地,到处都能听到政府的“强拆”吆喝声。谢志明家的合法财产也随之成为了政府违法强拆的“牺牲品”。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地方政府官员仍然藐视党纪国法,甚至权力寻租,将涉军家属的合法利益置之度外,将谢志明家占地10亩的《东山生态养殖场》和家庭住宅,全部夷为平地,经济损失上百万,全家人至今住在被强拆的废墟上,就连今年过年当地政府也无人问津,全家人近3个月一直住宅废墟上艰难度日,没有对军属家庭进行任何安置和慰问。
【事件经过】:2014年12月1日下午一点左右,岷东新区管委会、岷东新区国土分局、拆迁办,富牛镇政府、富牛镇派出所、牛路口村村委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强拆队伍翻越养殖场大门进入家庭住宅,并抢走防盗监控的录像硬盘,对谢志明、荣如彬进行辱骂殴打,把他们像拖“死狗”一样拖出养殖场控制住,随后两辆挖掘机推倒围墙进入养殖场,他们亲眼目睹自己辛苦三十余年建立的十亩养殖场变成了一片废墟。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才闭幕一个月,全国各地都在学习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会议精神,只有眉山敢与中央抗衡,公安部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而眉山则出动大量的警车警察参与谢志明家《东山生态养殖场》及住宅的违法暴力强拆,当场还打伤了谢志明的家人。
2014年12月8日,富牛镇派出所的警察打电话叫谢志明的女儿谢绘(系现役军属)去询问材料,到达之后不让谢绘离开,最后补发一个传唤证将谢绘强行留置派出所8小时,12月12日,派出所再次来到家里,当时谢绘还穿着睡衣,不允许换衣服,将谢绘拷上手铐强行抓走,第二次传唤又是6个小时,并没收了谢绘家电脑,十天之后才补发一张传唤证复印件,现在谢志明家房子没有了,家没有了,但是政府还要“赶尽杀绝”将军属谢绘拘传两次,还威胁说,随时将谢绘抓进监狱关起来。之后,政府违法强拆行为被中央媒体大曝光,公安的违法行为才有所收敛和消停。
在违法强拆的背后,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谢志明一家的确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了,为保住谢绘家的涉军合法财产,谢绘的老公张友于2014年4月请假回家,其目的就是要坚决捍卫军人的合法利益,守护家庭合法财产,但是灾难依然降临,家和养殖场全部都被毁了。
2015年2月10日,假期到了,带着悔恨,带着无助,带着羞辱含泪返回了边防部队。谢绘作为一名现役军人的军属,感到莫大的耻辱,更感到孤独无援。谢绘作为一名军嫂对地方政府欺压军属的违法行为感到无比愤恨。
眉山市人民政府为了政府利益和“政绩工程”,关于谢绘家涉军的《东山生态养殖买卖协议》明明是违法无效的协议,在当地政府行政势力的干预下,一审就被眉山东坡区法院人为判定为“协议有效”。为了维护涉军合法财产的自身权利,谢志明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述,全家人满以为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能保护涉军合法财产利益。
而眉山市政府更加变本加厉,疯狂强加干预案件审理判决,就在张友回到部队6天之后,即2015年2月16日,眉山中院在没有正式开庭举证的情况下,将屁股全部坐在了被告徐军和政府利益一边,二审中院最终还是违法作出了维护一审的“错误判决”。这样从法律程序上把谢志明家经营多年的“东山生态养殖”权属推向漫长“申诉”的不了期,更陷入了法律程序的“死胡同”。
如果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不受理抗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不立案进入“再审程序”,谢志明家价值上百万的涉军财产很快被侵权人徐军所占有,涉军财产的合法权利及巨大的经济损失将无法维权挽回。
目前,谢志明准备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同时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申诉,但这种希望十分渺茫,如果四川省检察院和四川省高级法院不立案受理,那么,这场长达一年多的涉军维权案将永远定格为“冤假错案”,谢志明一家就真正被逼上了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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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上通知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合议庭由三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开庭当天我们被叫到调解室,只看到这两位 ...

传票上通知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合议庭由三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开庭当天我们被叫到调解室,只看到这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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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7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法院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重审

 楼主| 发表于 2015-3-17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传票上通知是在第四审判庭,合议庭由三名法官一名书记员组成,到法庭临时通知去调解室,全程只有这两位,律师特意问了是不是开庭,法官回答不是,是开庭前的简单询问,在没有进行正式的开庭举证的情况下,直接通知拿判决书。  当初为了立案,7月份三十几度的天气,每天法院上午下午各跑一趟,一个月过后,好不容易终于立了案,眉山的两级法院却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见证“奇迹”,眉山的法院不是讲理的地方,而是说情的,你即使有再多的证据,也抵不过某些人的招呼,对方哪怕什么证据都拿不出来,眉山走的不是“依法治国”的路线,贯彻的是“打招呼”的思想方针,就如当初某领导所说,到时候法院那边我们打个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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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7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个多月过去了,政府没有任何人出面解决此事,就在我上北京的第二天,家里来了七八个人,强行推我们的简易房,还打电话给派出所,让派六个人来,家里只有三个人,两个拘一个,全部给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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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9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产经新闻曝光岷东新区强拆涉嫌行政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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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9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奇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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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1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审判决书中,岷东新区管委会提供部队发的函给对方作为证据,函是按照徐军意愿书写,因为此人在眉山市崇礼片区搞拆迁工作,深知拆迁的门门道道,到时候好操作。法院方面既认定买卖协议,又认定函的内容,岂不是互相矛盾。对方声称花十万买设施,又拿不出任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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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4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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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4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判决书中关于部队发的函再次作为对方证据,部队之后就养殖场发函一事进行了调查情况说明,“张友与谢绘2007年认识,2009年登记结婚,对于2007年之前东山生态养殖场的事毫不知情,且张友工作性质特殊,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在部队,对谢绘家庭养殖场的相关情况也了解有限”,为什么法院只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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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4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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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4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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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判

发表于 2015-3-24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己经腐烂透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3-29 13: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高院出台《意见》 落实冤假错案责任追究机制
来源:四川新闻网 |2014-12-01 18:02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1日讯(记者 杜玉全)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11月25日,省高院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印发了《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以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切实防范刑事冤假错案。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意见》提出,要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主要从非法证据排除、死刑命案必看现场、加强审判管理三个方面预防刑事冤假错案。同时,有错必纠,做好冤假错案件的审查处理,分别规定对冤假错案的及时复查、及时赔偿,以及相关 的救济帮扶措施。另外,明确责任,落实冤假错案责任追究机制,规定冤假错案的认定主体、责任追究的启动程序及时限、责任追究的主体及程序、责任追究的备案制度,以及刑事冤假错案的概念及范围。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psb.jpg http://img.mala.cn/forum/201503/24/152307lfvzpchw9k6dhf4l.jpg      在起诉立案的时候,荣如彬、谢绘是作为原告列明,但是东坡区立案庭不予同意。在审理过程中,荣如彬、谢绘书面申请参加诉讼,审判庭也不予同意。因为,养殖场是谢志明、荣如彬、谢绘的家庭共有财产,不让其参加诉讼,就是剥夺当事人的诉权,判决结果是进行司法侵害。在上诉中,二审法院仍然不予同意。在此,再审申请人要问为什么另一关联性案件【(2014)眉东民初字第1315号】,徐军就可以起诉谢志明、荣如彬、谢绘三人?而其依据仍然是《养殖场买卖协议》。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审东坡区法院模糊概念,二审眉山市中院一句“即使超出了,也是上诉人对其超出部分进行了认可”就明目张胆地对十亩养殖场进行W判。

    首先,谢志明在建设养殖场的时候,该地块是荒地,是谢志明与其妻子荣如彬、子女谢绘一道开垦出来的,面积约10亩,属于家庭使用土地。
其次,投资建设养殖场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多年累积进行的,因此养殖场属于谢志明一家的共同财产,任何人无权处分他人财产。
再次,谢志明只是出租了4亩给刘友福使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谢志明是出租了10亩给刘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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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本案二审中,因谢志明申请了证人出庭,对案件有重大影响,应开庭审理。但是,二审法院仅仅出现了一位审判人员(不是合议庭)进行简单询问。当即,谢志明一方诉讼代理人提出,是正式开庭还是询问?案件承办人明确表示是询问,谢志明诉讼代理人要求将这一问题记入笔录。询问完后,承办人明确表示下次开庭另行通知,结果216日就通知判决。在这样过程中,谢志明一方仅仅进行了简单陈述,还没有进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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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5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Y判了又怎样?岷东新区的政府工作人员不是做思想工作说“再给我们15天考虑,不然那个赔偿款要打给对方了”,这都多少个15天过去了,还告诉我们钱卡在你们手里,你们这时候真会做人!!!
发表于 2015-8-5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组织人造冤假错案,进行秘密精神控制人体实验2007——2015!关注退伍军人安徽潜山县王焰被精神病八年

 楼主| 发表于 2015-8-27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院的张法官咋不出来进行“判后释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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