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响彻云霄在2009-3-10 9:29:00的发言:你想参加通江中国人寿保险吗?那好,我还是先给你做一笔他们的业务策算。就以我的亲身经历做演示: 本人考虑到母亲年高体弱,于2006年为母亲在通江人寿保险公司买了一笔康宁终身保险及附加险,年交费2730。(在被他们的业务员介绍去买保险的时候,最明确的是听到说,每年可以报3000元的医药费。我当时还在想,商业保险好象比社保好。)但是接下来的事,却接二连三的让人不得不对此产生质问: 1、去年4月份到现在我母亲是每个月都要到医院输血,每次住院医药费都在5000元左右,当我把她的药发票拿到他们人寿公司去理赔的时候,问题又出来了。他们最终给我报了近2000元的费用。我问他们,不是曾经说过,每年要报3000元的费用?他们解释为:这个报账有个科目管到的,比如说手术费、床位费、药费、化验费都有一个指标,也就是说,我母亲的医药费有的科目还没有用,有的科目用超了。那么就是说,一个人如果说要享受他们的理赔的话,最好是在医院里把什么科目都看完,用完。 2、在去年10月份,我母亲被华西确诊为“急性粒细胞白血病”,我便到中国人寿去咨询,他们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我母亲不是他们定义的重大疾病。我晕……!那么就是说,白血病还不是大病哈?! 3、昨天当我去给我母亲续交保险费时,他们的工作人员又让我签了一个“不平等条约”:如果说我母亲今年因为贫血住院,不予理赔,除此外的病可以理赔。那么就是说,要想被他们认可的话,一个人要生病就不能重复生一个病,必需把所有的病害完,比如说今年得妇科,明年得性病,后年神精病…… 罢!罢!罢!我现在是欲退不能,如果说退O盏幕埃荒馨?0%退,我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也因此被单位同事戏谑为“身陷保险门事件”。想想也是哦,我一开始买这个保险就是愚蠢的。他们是商人,那有不算计别人的道理?而且政策在他们包包里,想用哪个就拈哪个。我们一旦买了保险就成了案板上的肉,想把我们怎么切就怎么切了。一旦你找他们说理时,他们就说,你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好好看嗦?我TMD,我就怎么成了现代社会的“杨白佬”了,签字划抻时,我怎么不把他们的“政策”陷阱给瞅出来呢? 首先我要像“响彻云霄”道歉,我就是让他签“不平等条约”的工作人员,由于是工作上做得不够,没有尽到解释的义务,让这位顾客心里了有意见。在这里先向你道歉了。同时生活里我也是一名麻辣社区的热心的网友。对同在一个社区的网友用不文明的语言表示遗憾。 其实在柜面上已经向你作了解释,但看来效果不是太理想,因为我还是没能够让你理解,那么我再向你解释一下吧:其实大家都知道保险就是众多人买保险让极少数发生保险事故的人受益的一种经营模式。意思是说当买保险时购买保险的人风险应该是相对平均的(由于不同的年龄和性别的区别,风险就不一样,故保险费率就不同)。当你购买保险时就已经存在某些疾病时,是不是对其它健康的购买保险的顾客就不公平,因为大家交纳相同的费,而对你就要担当更多的风险。你认为这样公平吗? 也许你要说买保险时是健康的呀! 我也曾向你解释过附加住院医疗险是短期险,他的保障期就是一年,当一年期满后保障就结束,如果客户愿意再保第二年,当头一年发生过理赔后,只要是属于长期性疾病,是不是得同样病的机率就要比普通客户要高得多(正如你所说:“我母亲是每个月都要到医院输血”),如果还要以同样的费率保同样的范围的话,是不是对其它的客户就不公平。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需要换位的思考,当你领到赔款的时候你认为那是保险公司的钱,其实它同时也是每一位在我们保险公司买保险的顾客的钱,我们要为在我们保险公司买保险的每一位顾客负责。 对于前面两个问题由于不是我所经手,我无法给你太多的解释,但就我的仅有的一点知识给你一些回答吧:1、首先没有人是为了报费而买保险,买保险是为了以防万一,当万一发生时我们就必须按照条款按规定理赔。3000元只是一个计算的标的,没有人会为了得那3000元去害病。2、康宁终身保障10种重大疾病,至于你母亲的疾病是否在那十种重大疾病之列,你可以自己去翻一下,其实条款上都有注明,如果你实在赖得翻的话也可以拿到我们公司,我们公司会有专人向你解释,也可以打我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519咨询,另外我们公司还有保29种重大疾病的《康恒保险》,只不过保的范围大一些,交费自然要高一些,也许在这29种重大疾病保障里包含了你所说的保障范围,只不过你没有选择而已。 希望以上的解释对你有所帮助,也希望你能够理解,正如楼上一位网友所说:国家开办一个保险公司绝对不是拿来骗老百姓的。我也承认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有一些多多少少的问题。这也需要向你这样的顾客来多提宝贵的意见,只不过下次提意见时,请注意一下文明语言,因为通江论坛是一个文明的论坛,需要大家的爱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