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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该不该发?应发给谁?“消费券热”再度升温,成两会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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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13:10 | |阅读模式

究竟该不该发?应发给谁?“消费券热”再度升温,成两会焦点 

  浙江读者王国灿:日前一些地方政府给市民发放消费券,一些企业也推出家电券、旅游券。消费券的发放具有怎样的效果?

  杭州市市长蔡奇代表:

  消费券非长久之策

  发放消费券是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办法,并非永久之策。使用消费券是为发挥乘数效应,带动消费,使用消费券不会形成地方保护主义,毕竟其份额很小。杭州消费券使用效果很好,对贫困家庭产生的放大效应大概是1至5倍,今年杭州还将发放6亿元消费券。与台湾等地的全民领取消费券不同,杭州的消费券官员并不能领取。发放的主要意图是拉动消费,也是为了改善人民生活。

  发展就是要靠工业和服务业。我觉得抓投资、抓消费都对,但更重要的还是要靠企业、靠市场主体的力量来克服。他们才是应对这次金融危机挑战的主体力量。政府应当在这个时候和企业站在一起,共渡难关。 

  香港理工大学副教授刘佩琼代表:

  全民发券不可行

  首先,消费券需要很大的财政赤字来支撑,产生效果也是因地而异。农村可能会明显一点,城市则不会太明显,因为城市市民本来每天衣食住行消费都很多,发放消费券,只会让他们节省了部分现金或储蓄。其次,发放消费券行政操作太困难,怎么才能保证消费券无造假?对我们来说,国家那么大,怎么发放?香港通过退税来刺激消费,这种方式容易操作。对退税覆盖不到的失业者、年长者,则通过增加福利补贴来实现。这样的做法既不会产生行政费用,也增加了人们的可支配收入,手里钱多了,就会多消费。刺激消费不如鼓励投资。我们不是因为金融危机不花钱,而是中国人有储蓄的习惯,美国人不储蓄,实践证明过度消费是个坏习惯。

  澳门胜生企业有限公司总裁梁维特代表:

  发券可带动内需

  发放消费券可以带动国内需求。目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引起的出口市场下滑,通过刺激国内消费,可以消耗国内过剩产能。企业生存下去,就业就可得到保证。保增长保民生都可兼顾。澳门现在还没有发放消费券,但我认为不排除发消费券的考虑,要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们影响程度而定。如果发放,之前一定要作好宣导,使消费券发挥最好的效应。

  (本报记者 孙立极 李章军整理)


  发放消费券,无碍公平
  全国人大代表认为只要不浪费纳税人的钱就可以

  杨庆育: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发改委主任

  魏建国:全国政协委员、原商务部副部长

  叶青: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统计局副局长

  季冬生: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

  在应对世界金融危机一揽子举措中,作为手段之一的“拉动内需”策略得到广泛共识。发放消费券成为部分地区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手段,南京、广东、宁波、苏州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如何发放消费券?消费券的资金来自哪里?北京有无必要发放消费券……一系列问题尚待探讨。本期国是论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共话消费券。

  ■本期嘉宾及主要观点

  重庆市政府不计划发放消费券,我也反对发放普惠制的消费券。我认为,政府不应该发放这种统一划分的、每人多少钱的消费券,而如果每个人得到的钱不一样,又不公平。

  北京也应该到外省市发放旅游消费券,这样使外省市人能够来到北京旅游,带动本地的消费,同时也能拉动全国的内需市场。

  有实力的单位可以在小范围内运作(发住房消费券)。我建议除了旅游门票外,政府还可以增加一些学前教育消费券,拉动教育消费市场。

  与其发放消费券或者红包,不如国家进一步降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率。如果企业税负降低,自然就会降低商品价格,从而达到拉动消费和刺激经济发展的目的。

  ■如何评价消费券

  发消费券须各地财力允许

  京华时报:近期,一些地方开始向市民发放消费券,怎么评价这种做法?各地是否可以跟进?

  魏建国:我认为,各个城市都可进行尝试。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利用发放消费券拉动消费是一个点子,我觉得总比不想办法、不尝试要好。

  叶青:杭州通过增发6亿元的消费券来拉动西湖旅游,从目前的效果来看,至少可以带动60亿元的产值,既拉动了内需,又增加了税收,可谓措施得当,我本人比较赞成。其他地方如果政府财力够的话可以效仿,但是,决不能盲目跟进。

  杨庆育:消费券有两种,一种是政府出钱发放消费券,一种是企业促进消费发放消费券。后一种其实就是变相打折。政府拉动内需,只要财力允许,是可以发放消费券的。但重庆市政府不计划发放消费券,我也反对发放普惠制的消费券。我认为,政府不应该发放这种统一划分的、每人多少钱的消费券,而如果每个人得到的钱不一样,又不公平。政府要考虑的是更深层次、更长远的问题,而不是一时的消费券。

  ■消费券应发给谁

  只给部分人并不违背公平

  京华时报:从杭州、成都两个城市情况看,消费券只发放给部分人群,并不是全民享有,怎么看全民税收与部分享有问题?

  魏建国:虽然消费券是以促进消费为目的,但是它也可以具有社会救济的作用。政府将消费券发放给城市低收入人群、学生、老人等无可厚非,也无违公平。首先,消费券的资金来源并不局限于政府财政,也有与商家合作等多种筹集渠道。仅就财政收入、投入而言,政府投入小部分资金用于发放消费券,所带来的消费拉动具有“放大效应”。就像父母抚养子女,给子女投入培养,到自己老了之后能够得到赡养一样。这一小部分资金投入能够带动远远大于此的更多税收返还财政,可以让政府有更充裕的资金来回馈纳税人。

  季冬生:政府发放消费券的资金应该主要是由财政支出。虽然财政资金主要是来自于纳税人,但因税收本身就具有对收入进行再分配的特征,而无偿性更是税收分配的核心内容,所以国家税收原本就是会分配给不同群体的。因此,即使消费券只发放给部分人,也不违反公平原则。

  叶青:我认为,既然税收已经由政府掌控,政府就具有暂时的支配权,可以根据需要去投资、整合,只要不浪费纳税人的钱就可以。我建议政府发放消费券的资金主要从政府暂时闲置的财力中提取,比如准备金等,这部分钱并非完全赠与市民,其实是带有投资性质的,在一定周期后是必须回笼的,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拉动内需增长税收的效果。

  ■如何看异地发放

  异地发放不适合大型城市

  京华时报:最近,苏州在北京发放旅游优惠券。作为消费券的一种,这种异地发放无疑引起每一个北京市民的关注。请问,这种跨省区的发放形式是否可取?北京市该不该发?

  魏建国:我认为可以尝试,苏州到北京发消费券,将北京市民吸引到当地旅游。带动当地的餐饮、住宿等各个行业的消费,对当地经济好处很多,同时也能让北京市民享受到实惠。

  这种跨省区的旅游优惠券发放,有利于扩大国内旅游市场的消费需求,我觉得各省市都可以到外地去发放。北京市的旅游市场相对竞争力较强,有故宫、长城等许多名胜古迹。但是,我认为北京也应该到外省市发放旅游消费券,这样能使更多外省市人来北京旅游,带动本地的消费,同时也能拉动全国的内需市场。

  季冬生:跨省区发放需要灵活机动的发放方式,可能更适合一些中小城市运作,而不一定适用于京津沪这样的大型城市运作。

  叶青:这种跨省区发放的行为只要加强管理就不会有太大问题,也不会对京城老百姓造成负面影响。因为最终受益的还是北京的消费者。北京市民有很强的外出旅游需求,这种异地旅游消费券正好可以节约出游者的成本,皆大欢喜。这种模式的推广需要因地制宜,不可“一刀切”。

  ■是否可效仿台湾

  发放红包不如降低消费税

  京华时报:年初,我国台湾给百姓发放红包,这种直接给钱的实惠政策是否适合在大陆推行?

  魏建国:我国目前主要是扩大内需,在经济不景气阶段,如果直接派发红包,老百姓会更倾向于把钱存起来,而消费券限定时间、地点,能够带来直接消费。

  季冬生:发红包要慎重考虑。我认为,与其发放消费券或红包,不如国家降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率。企业税负降低,自然就会降低商品价格,从而达到拉动消费和刺激经济发展的目的。

  叶青:我认为大陆暂时不太适合发红包,因为人太多,中央财政的压力太大。台湾地区发放红包主要是为了让老百姓享受实实在在的福利。而大陆发放消费券更多是从拉动内需角度考虑,发放的目的是希望消费券能够循环起来,以此来带动相关产业的繁荣发展。

  杨庆育:在什么情况下都不会,也不应该。钱作为购买商品的一种凭证,可以直接存到银行里去,起不到促进消费的作用。

  ■住房可否发消费券

  各地各单位可以进行尝试

  京华时报:就目前发放的消费券来看,面额小、且仅限于门票、商场购物券等,您觉得是否有必要发放汽车、房子的“大件”消费券?

  魏建国:很多人都跟我提起过这个问题,我国发放消费券都在尝试阶段,所以会先启动一些“小”的项目。而如果这条路走的通、效果好,我想各地、各单位可以在总结经验的情况下进行尝试。如果有效的话,对房子、汽车、教育、医疗等各行业都会提振信心。

  季冬生:房屋总价太高,用发放消费券来促进购买不太可能,针对购买汽车发放消费券,要考虑当地交通和环保等问题。例如像北京市,交通很拥堵,停车已经很不方便,大气污染也存在一定问题,发放汽车消费券的可能性就比较低。

  叶青:可能性不大。但有实力的单位可以在小范围内运作,我建议除了旅游门票外,政府还可以增加一些学前教育消费券,拉动教育消费市场。

  ■两会声音

  ◎针对各地发放消费券的做法,商务部在做一些效益评估和调查了解,最后的结果还没看到。目前发放消费券是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是利用他们自己的财力做的,而且也是在这种困难情况下的尝试或者说积极的尝试。

  ——全国人大代表、商务部长陈德铭

  ◎对近来各地政府发放消费券刺激内需的做法财政部没有意见,各地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但不会发行全国性消费券。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

  ◎发消费券等短、平、快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消费,长远而言则难以为继。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

  ■各地做法

  ◎2008年12月11日,成都市民政局宣布拿出价值3791万元的消费券,发放给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城乡重点优扶对象,每人100元,受惠人口37.91万,需在2009年1月31日前使用,过期作废。

  ◎2009年2月16日,南京向本地居民发放2000万元乡村旅游消费券,预计拉动消费5亿元以上。

  ◎2月17日,广东首发20万张总价值2000万元的旅游消费券,期望能拉动4亿元消费。

  ◎3月5日,苏州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北京王府井发放10万张苏州旅游消费券,后改为网上发放。游客凭旅游消费优惠券到苏州旅游,就可以享受到原价基础上3至7折的优惠。拙政园、留园、狮子林等景区景点,还将拿出100张门票和100份特色礼品送给现场游客。此前,杭州旅游消费券在上海发放时一度引起哄抢。

  本报采写本报记者李艾 李琦 夏命群 赵鹏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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