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县体制的矛盾,概括起来讲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经济利益的矛盾,就是市县争利的问题,这是市县矛盾的核心。产生这个矛盾的主要根源是市的经济实力不够雄厚,加上有些市管辖县的数量多、人口多、面积大,市带县带不动,市对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难以有大的倾斜、扶持和援助,相反甚至要依靠县的“贡献”来投入市区建设,因而在财税分成、基建投资、开辟新的生产项目等方面市里常常优先考虑市区。有些新设的地级市每年还要县里上交市里一定数量的市政建设经费,用于市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城市建设。这样县里就明显感觉增加了负担。县里一般希望市里对县里有所扶持和帮助,有的期望值还很大,期望得不到实现就失望。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市括县”、“市挤县”的议论,认为市不仅带不了县,而且是揩县的“油”来肥市。
二是行政管理的矛盾。地区体制时期,由于地区属于省(自治区)派出机构而不是一级政权建制,很多行政管理工作由省直接对县,省里管得比较宏观,县的自主权和回旋的空间都比较大。在市领导县的体制下,市对县的领导是全方位的具体的领导,县的自主权比地区体制时期不是扩大了而是缩小了。
三是城乡关系的矛盾。在市领导县体制下,市里既要抓城市工作,又要抓农村工作,在工作部署、城乡利益分配等方面难免出现不平衡。市政府的工作重心一般放在城区,特别是把发展二三产业放在突出的位置。笔者在沿海某市调研了解到,近几年召开市人代会时所辖各县对市政府工作报告的看法是,认为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是面向全市各区县,而是针对城区而言,因此把市政府工作报告称作市区工作报告。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因为市区经济社会结构复杂,管理事务多、任务重,市里不得不解决眼前的突出问题,有时难以顾及农村工作,久而久之县里就觉得市里对农村工作指导不力。
市领导县体制的矛盾,其根源在于这个体制本身的局限性,是行政体制与市场经济的矛盾,从理论上讲这个体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但在我国现行行政体制框架下,这个体制在一定条件下确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这个一定条件就是市与县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管辖范围的大小。一般而言,市的经济实力强、县的经济实力弱而且以农业经济为主体,市与县互利互惠程度高,这情况下的市领导县体制运行就比较顺畅,比如一些省会城市领导县就比较好;相反,如果市的经济实力弱而县的经济实力强,这时的市管县体制矛盾就会突出。另外,市县两弱时矛盾也不大,而市县两强时则容易产生矛盾。市领导县体制的效果如何还与市领导的县的数量多少密切相关,因为市的辐射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超出限度就容易产生矛盾。现实中,经济发展水平高、实力强的地级市常常周边的县较少,而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经济实力不强的市周边的县却很多,因而产生了实力强的市领导的县的数量少、而实力弱的市领导的县的数量反而多的奇怪现象。这是因为经济实力强的市多分布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这里城市密集、数量众多,周边需要领导的县数量较少,甚至无县可“领”。而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中心城市数量少、功能差、辐射能力弱,但周边比较贫困落后的县却很多。这样就出现了所谓的“大马拉小车”与“小马拉大车”的问题。
市领导县体制的突出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省县之间多了一个中间管理层,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八十年代以前省县之间虽然也有个管理层,但主体是地区领导县体制。地区作为省(自治区)的派出机构,从职能任务、机构设置到具体的领导方式方法,与作为一级行政区划建制的地级市都有明显的区别。一般而言,地区对县的领导要简单一些、务虚一些,而市对县的领导则要繁琐得多、实在得多。地区对县的领导主要是党务领导和行政督导,市对县的领导除党务、行政外,还包括经济事务。因此从地区领导县体制转到市领导县体制后,省里对县里领导的各项工作都要经过地级市中转,在政治、经济、社会各领域省与县的中间环节大大增多了,县的自主权明显减少,县里普遍感到“婆婆”管得更多更严,市和县的管理成本都增加了。笔者利用在中央党校学习的机会,对第二期来党校学习的县(市)委书记进行过走访调查,从中了解到,仅应付检查接待一项,县里普遍感到应接不暇。有的县委书记说,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后,市里机构多了,工作人员多了,对县里领导实了,因而到县里来检查的人也多了、次数也多了。有些县进行过统计:市四大班子及所属局委办每年到县里检查工作总计起来,少的市也上千人次,多的几千人次。有的地级市只管辖一、两个县,市里到县里检查工作的频率就更高了,县里的接待任务自然就更重,几乎天天都有市有关局委办“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县领导及有关局委办负责同志只得忙于接待应酬。另一个突出问题就文山会海问题。中央和省里下发文件时很多是下发到县、团级,但地级市为了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常常要再发个文件进行贯彻落实。笔者从河北某县来中央党校进修的一位县委书记那里了解到,该县去年收到上级各方面的文件470多个,其中70%来自地级市。重复开会的问题也突出。现在交通发达,省里很多会开到县一级,县市有关人员一同参加省里的会议。但为贯彻会议精神,地级市一般都要再召集各县、区开会,这样县里就同一事项既要参加省里的会,又要参加市里的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
懂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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