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推进会,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二是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相关媒体、宣传展板、LED等形式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正面引导和宣传,增进广大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良好社会评价氛围。 三是强化效能建设。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效能问责力度,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多项制度,严格实行“一岗双责”,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强化群众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督促落实到位。镇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查看民情日记、电话抽查、查看会议记录和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确保社会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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