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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125em] 华西城市读本讯(郭毅 记者 白川东)昨日下午,记者从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犯贪污受贿罪,巴中市已有5名落马官员二审宣判,其中最高获刑11年6个月。 潘某某是原恩阳区茶坝镇国土资源所所长,2013年被刑事拘留。法院二审判决潘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总刑期十一年四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 斯某是原巴陕高速南江段协调办副主任,2014年9月5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斯某构成受贿罪。案发后,斯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已退清全部赃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陈某某是原通江县龙凤场乡党委书记,因涉嫌犯贪污受贿罪于2014年8月被刑事拘留。被告人雷某是原通江县松溪乡财政所副所长,去年8月3日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犯贪污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雷某犯贪污罪,获刑五年六个月。 杜某某原是平昌县佛楼镇党委书记,2014年因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刑事拘留。法院审理认为,构成受贿罪。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产已构成贪污罪,数罪并罚,杜某某获刑十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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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健康 发表于 2015-4-1 10:16 查一查在龙凤当过书记的陈某是如何从一个石匠脱变成一个乡党委书记的,其中仕途之路是可想而知的。
小熊111 发表于 2015-4-14 16:37 人心惶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