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个“南江县广播电视局”代表的是南江县广播电视局这个机构,这样不痛不痒的回帖就显得极为肤浅、幼稚。 那我们就针对这个机构的回复简单地说几句: 首先在回复中称“楼主经常关注南江电视台”。 这个说法不正确,对于电社台本身,我并不经常关注,最多就是有时,而且也就是看看南江电视台制作、播放的《南江新闻》以及由南江电视台转播的其他电视节目而已,可能广大南江人民也是这样吧。 其次,回复中说:“南江电视台是县级台,节目有其特殊性。” 我不否认南江电视台的特殊性,因为这个机构是县委、政府的重要喉舌部门,是南江人民获取本县政治、经济、人文信息的主要传播媒介,但这种特殊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的特殊机构,而不是特殊在缺乏监管的广告特别是医药广告的宣传上。广播电视作为当今社会影响最广泛,传播最迅捷,受众最多的媒体之一,其根本使命和重要责任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先进文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我也极力支持与众不同的、具有独特个性的自办节目,毕竟在这个共性的社会里,每个人、每件事都应该有其独特的一面,但当此种独特个性转化为一种商业化的行动并大加运作时,其自办节目就显得有些“独角戏”的味道,甚至是自娱自乐,大有哗众取宠之嫌,我认为这就是浪费行政资源,是浪费纳税人的钱!!难道作为电视台,就不怕失去其本身具备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吗?就自办节目而言,本人认为至少应该遵循职业道德和行业标准给广大观众以正确的引导。 第三,回复中所谓“各套节目之间都会加入广告时段。” 对于电视台插播广告的行为和方式,本人在原帖中已经说得十分清楚。广告作为在市场经济中凭借传播媒介向社会大众传播信息、推销商品和服务的一种手段,在当代社会可谓影响巨大。其中,医药广告作为广告的一种,在电视媒体上拥有一定的播出量也无可厚非。但我个人认为,播放广告也应该播放前有所甄别和筛选,你们回头看看那些可能连你们自己都不信的医药广告:严重夸大药物的治疗作用和某些医院的诊治范围以及治疗痊愈的能力。更严重的是,一些医药广告可能存在着“虚假新闻报道”、“在医疗、食品和药品广告中冒用患者及专家名义作证”、“引文无出处”和“适用绝对化语言”等违法行为。要知道,这些广告经你们电视台持续播放后,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远大于一个地方电视台对当地政治、经济、民生正面报道和宣传的作用和影响,同时也蒙蔽甚至是欺骗了广大人民群众,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给患者造成了经济损失,甚至延误了治疗最佳时期。 现阶段播放的医药广告,只要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有这些堪称奇怪的特点: 1、多频道、多时段、密集型、轰炸式。铺天盖地地治疗性功能障碍、风湿、妇科病……使人们严重怀疑是不是全县人民都病得不轻,而且广告的时间还越来越长,频率越来越高.弄不清是电视剧里插播广告还是广告里插播电视剧。一集四五十分钟的电视剧得被广告劈成个三段两段的,让人经常把电视剧和广告弄混,一提起剧里甜美感人的爱情故事,脑海里就浮现出脚气、牛皮癣、痔疮等。可以猜测大多数人家吃饭前先做的事情一定不是洗手什么的,而是关电视或换频道。 2、电视医药广告把医疗方式、手段及药品疗效说得神乎其神。让人感觉到吃了这药,简直是“瞎子能走路,瘸子能跑步”。可奇怪的是,我们身边一些脑血栓后遗症、风湿骨痛等等病人怎么一个都没好呢? 第四,回复中说:“楼主这样关注医药广告节目想必也是此行人士,希望你多关注我台自办节目,少关注广告吧,另外还有近30套节目,你不会只关注我台播放的医药广告吧?!你既然看电视节目多,其他省市台播放医药广告没有?!” 这样的回复让人啼笑皆非。本人是不是此行人士与原发帖有关系吗?此语似乎影射本人有抢电视台生意之嫌,同时也暴露出播放医药广告的经济效益相当可观。 回复中到是有这么一句让本人十分感动的话:“少关注广告吧”,如果都按你说的少关注广告,那广告放给谁看?那商家的广告费岂不白白浪费了吗? 回复中还建议本人“你既然看电视节目多,其他省市台播放医药广告没有?!”如果本县电视台播放医药广告是效仿其他电视台的话,那自办节目的独特个性体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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