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姚剑,男,22岁,家住南江县赶场镇西坝村二社。在两岁时一次感冒因治疗失误造成终生聋哑。 1996年,小巫峡电站在修建办公大楼和职工厨房时,占用我的承包地54丈,修电站引水渠道站用24丈,这78丈土地中,有银化54株,良桑200株,油桐2株。修村级公路站用农田18丈。共计站用田地96丈( 1.6亩)我的承包土地只剩下0.3亩。 这些土地和土地中的实用经济林木被小巫峡电站和村占用后,未经我家大小人员同意。我父亲曾多次书面和口头向当时的区公所,后来的乡政府,现在的镇政府及电站、村社申请处理解决,但到目前,只有当时几届政府的调处、处理批复,但没有解决的结果,造成一个聋哑人无助、无援、无奈。 犹为纳闷的是,在我父亲去找电站解决时,电站的负责人说,土地征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是给了村上的。去找村上解决时,村上负责人说,电站没有给土地征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就这样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13年,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其间,当地政府也协商调节过几次,但没有任何结果。 这13年中我失去了土地,既没有得到土地征用补偿费,也没有得到安置补偿费,更没有获得安置,第二轮调整土地时,村社也没有给我调整土地。农民需要土地,一个聋哑人更需要土地。 还我土地,我要吃饭,我要生存! 请大家来评评理,电站、村社的做法对不对,我的要求合不合理?
|